发布时间:2022-12-30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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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2023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2〕第5号)和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邵市发改价费〔2022〕31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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