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0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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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R-2019-02001
城发改价商[2019]149号
关于核定我县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
价格的通知
城步新和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价格成本审核,听证会通过,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发改委批准(邵市发改价商[2019]293号文),现将我县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
1、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根据使用性质不同分为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含工业、非营业性和营业性用气)两类价格,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并按立方米为单位计价。学校教学用气和学生生活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
2、居民用气价格为4.4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4.94元/立方米。
二、本价格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安全有序。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核定 天然气 价格 批复
抄 报:县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邵阳市发改委
抄 送: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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