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①土方的开挖、搬运、倾倒、车辆运输过程中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②运输车辆、燃油机械的尾气排放产生的废气。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设单位需加强扬尘综合整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设工程施工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行绿色施工,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可减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钻机废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钻机废水经排水沟和集水井收集后沉淀回用于场地降尘和车辆冲洗。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过集水沟汇集后进入小型隔油池,废水在池内由撇油器排出废油。处理过程中收集的油渣为危险废弃物,应妥善保存在专用容器,并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环境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运作噪声、汽车运输交通噪声。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场地、不同作业类型所产生的噪声强度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各类噪声源的声级强度约在75~112dB(A)之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本项目涉及灌溉渠道及排洪渠等水利建筑物建设,距离居民比较近,因此施工过程中对居民有一定影响,但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短,通过采取隔声、措施,可使施工期间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固废。
本工程的废弃土石方用于白云大道及兴业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的平整回填,多余部分运往指定渣土填埋场。设备在日常检修及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临时危险固废贮存处,并设置醒目标志牌。
总体看来,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只要落实好相应的处置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振动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的振动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空压机、土石方回填时夯筑设备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振动。由于施工机械施工作业时振动强度不大,主要设备距敏感点和建筑物尚有一定距离,经衰减后对建筑物等影响小,且振动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此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昼间进行,以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从而将施工振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土石方填挖、土地占用、机械噪声。
本工程占地分两部分,分别是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对地表有一定扰动,且增加水土流失和影响景观,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破坏性较小,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人为干扰的减少,生态系统将有所恢复。永久占地主要是修建后的防洪渠道和提灌站,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不可避免会造成一定植被损失。
本项目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推土机、载重汽车等。据现场调查知,项目所在地无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分布。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将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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