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1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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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目前尚未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 |
整改目标 |
划定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整改措施 |
组织各县市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
整改成效 |
2019年3月28日 ,县人民政府发布《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城政发[2019]7号)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 6月21日-2019年6月25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联系地址: 城步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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