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1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0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目前尚未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

整改目标

划定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整改措施

组织各县市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整改成效

2019年3月28日 ,县人民政府发布《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城政发[2019]7号)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 6月21日-2019年6月25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联系地址: 城步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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