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57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57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一方面,全市锑矿、煤矿、采石场等退出矿山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仍很突出,易引发舆情和跨区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现有部分采矿企业环保设施不到位,扬尘、噪音污染以及生态破坏比较严重,非法采矿时而有之。 |
整改目标 |
整改目标:加大退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加强涉矿企业现场监管,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上级治理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逐步修复退出矿山企业遗留问题。2.加强对现有采矿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3.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
整改成效 |
一是大力实施全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二是对县城周边可视砂石矿山关停并复垦复绿一处,停止受理采矿权扩界申请两处;三是对申请新设矿业权一律停止受理,积极探索发挥三轮矿规控制力,积极谋划更加合理的矿山布局;四是以环保督查为推动力,强化矿山地质环境、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排查、督查,组织实施初水砂场老采场等5处地质环境治理,积极促使矿产资源利用更加科学,地质环境更加合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五是督促县内现有采矿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开展采石场环保专项整治,县内四家在产采石场全部建成防尘降噪钢架棚、喷淋设施,实施封闭式作业、湿法作业。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联系地址: 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