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1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砖瓦行业污染控制有待加强。全市169家砖瓦企业,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的18家,破碎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69家,制备成型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70家,128家未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砖瓦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如新邵县部分砖瓦企业扬尘管控不到位、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

加强砖瓦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烧制砖瓦厂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原料、燃料要密闭储存,粉碎加工要采取有效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整改成效

环保部门督促县内5家在产砖厂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原料、燃料要密闭储存,粉碎加工要采取有效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 6月21日-2019年6月25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联系地址: 城步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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