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整改
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环保工作较少,相当部分领导干部项目建设办公会很少提出落实环保措施的要求。 |
整改目标 |
整改目标:通过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以此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1.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县市区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全局性重大问题。2.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造成本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
整改成效 |
1、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等文件。2、开展领导干部生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责任追究。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 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739-7360488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