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鸿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30.6吨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18-10-22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鸿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30.6吨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城步苗族自治县鸿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30.6吨烟花爆竹仓库
|
建设地点
|
城步苗族自治县蒋坊乡柳林村五组
|
建设单位
|
城步苗族自治县鸿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30.6吨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构筑物均为新建。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000m2,建筑面积为2634m2。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400万元,包含场地租赁及建设费用;流动资金(含环保费用)为10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因此无工艺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及进场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排放量很小。
对运输车辆尾气与道路扬尘主要采取固化库区地面,加强库区内及进场道路清扫等措施可有效防治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小,排入化粪池(5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的施肥。
(3)噪声环保措施
项目噪声源很少,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噪声,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加以控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场内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等。
(4)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出售给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或破损的烟花爆竹需强制性统一收回保管,检验后储存在项目5#仓库内,库区出现过期或破损的烟花爆竹预计产生量约为2t/a。5#仓库作为城打非治违专用仓库,储存“打非治违”收缴的烟花爆竹,年储存量约为2t/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