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佳能农林新能源制品厂年产3000吨机制炭、年产7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8-05-15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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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佳能农林新能源制品厂年产3000吨机制炭、年产7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机制炭、年产7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蒋坊乡笔岩冲

建设单位

城步佳能农林新能源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4500m2,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碳化池、原料堆放区、生产加工车间、辅助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污染有施工扬尘、车辆行驶扬尘、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施工设备的运行噪声、设备安装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等。场地扬尘可通过洒水,车辆行驶扬尘通过对车辆进行帆布遮盖、控制车速,机械设备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施工噪声值不大,经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对于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尽量回收利用以及出售给有关单位,其余建筑垃圾可运送至附近工地作为回填土处理。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将随之消失。

营运期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废气及炭化可燃废气。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悬浮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在厂界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烘干废气进入悬浮式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外排烟气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尾气最终经过17 m的排气筒排放,炭化可燃废气作为烘干设备燃料。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回用于绿地浇灌、农用施肥。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采取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和减震装置后,再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炭化过程产生的竹焦油和竹醋液、除尘系统收集粉尘、不合格竹炭、燃料灰渣。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1. 5t/a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粉尘21.57t/a返回生产工序;炭化过程产生的竹焦油60t/a和竹醋液100t/a经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合格竹炭100t/a作为燃料或外售;生物质燃料灰渣5t/a作为肥料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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