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竹木加工厂年生产1.2亿双竹筷及800吨环保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8-05-15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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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竹木加工厂年生产1.2亿双竹筷及800吨环保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生产1.2亿双竹筷及800吨环保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城步县丹口镇太平村火箭桥

建设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竹木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占地面积7176m2,建筑面积为3920 m2,设计年生产1.2亿双竹筷及800吨环保碳。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1F棚式厂房,楠竹堆放场(露天),辅助工程有生活办公楼、配电房,公用工程有供电工程,环保工程有集气装置、除尘装置、降噪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地面硬化、设备安装、环保工程等,主要污染有施工扬尘、车辆行驶扬尘、车辆尾气,施工废水,设备噪声及运输车量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废等。场地扬尘可通过洒水、帆布遮盖,车辆行驶扬尘通过对车辆进行帆布遮盖、控制车速,机械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噪声值不大,经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对于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尽量回收利用或出售给有关单位,其余建筑垃圾运送至附近工地作为回填土处理。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将随之消失。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竹筷车间粉尘、竹筷熏蒸废气、烘干灶废气、制棒机废气、碳化窑废气。

裁竹、剖竹、分片、抛光、削尖粉尘。裁竹、剖竹、分片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抛光、削尖工序粉尘设集气装置引至烘干灶除尘装置一同处理;碳化窑废气引至烘干灶作为燃料燃烧,生产二氧化碳和水;工艺粉尘、竹筷熏蒸废气、烘干灶废气、制棒机废气由集气装置引至水膜脱硫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绿化,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锯原竹机、剖竹机、分片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为设备安装减震垫、严格控制作息时间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竹子边角废料、烘干灶灶灰、烟油、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竹子边角废料回用作燃料、环保碳原料,烘干灶灶灰收集后作为农田肥料外售,烟油经冷凝沉淀后,得到竹醋液和竹焦油,竹焦油属于危险废物,设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等得到妥善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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