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友和环保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成型颗粒6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18-04-23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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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友和环保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成型颗粒6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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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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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友和环保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成型颗粒6000吨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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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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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儒林镇新田社区二组大毛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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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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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友和环保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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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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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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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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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友和环保生物燃料有限公司投资280万在城步儒林镇新田社区二组大毛冲设厂,建设年产生物成型颗粒6000吨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加工活动。项目用地为山地,周边植被茂盛,东南距离民族大道约180m,有一条简易公路到达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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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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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91.6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产生量为0.074t/a、0.061t/a、0.041t/a、0.007t/a、0.003t/a。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评价建议,项目增设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厂区雨水一同汇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绿化,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
项目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约7m)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需严格50%)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烘干工序燃料采用的是竹头竹屑等生物质燃料,其燃烧的主要成分为SO2、烟尘和NOx等,其中SO2排放量为0.288t/a,排放速率为0.267kg/h,排放浓度为67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高于食堂屋顶排放,净化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一般为1.8~2.0 mg/Nm3。其排放浓度小于2.0mg/m3,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勘察项目生产区东、西、南面为山体,附近没有居民敏感点,环评仍建议项目方厂房采用密实的砖墙封闭,使生产期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烘干炉燃烧炉渣、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
烘干炉燃烧炉渣集中收集后可作为燃料出售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面纱、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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