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17-05-16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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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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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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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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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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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汀坪乡、五团镇、丹口镇、兰蓉乡、长安营镇、金紫乡、西岩镇、茅坪镇、蒋坊乡、土桥农场管理区、威溪乡、白毛坪乡共13个乡镇及辖区内的170个行政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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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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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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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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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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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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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项目总投资13879.28万元,建设内容为城步苗族自治县13个乡镇及170个行政村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乡镇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面积按600-800㎡、建制村级按300-500㎡设计。本项目13个乡镇及170个行政村合计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79923.00㎡。其中146个镇村为新建,建筑面积68450.00㎡,37个镇村为改扩建,改扩建建筑面积11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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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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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项目废气污染。施工期采取措施控制扬尘、燃油机械车辆尾气。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室外垃圾收集桶设置避雨棚,防止雨水进入产生渗滤液。产生的异味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其中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河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活动场所制定规章制度,禁止高声喧哗,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弃土,应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减小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或送至村垃圾收集池,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垃圾设置密闭容器,统一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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