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砂场年开采10万吨建筑用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16-11-04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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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砂场年开采10万吨建筑用砂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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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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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砂场年开采10万吨建筑用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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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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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村箭杆坪、吴家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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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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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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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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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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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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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约4万m3)建筑用砂(山砂),开采方式为山坡台阶式露天开采。根据《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建筑用砂矿勘查报告》,采砂区保有基础储量15.8万m3(约39.5万吨),可采系数85%,采砂区预计可采储量为13.4万m3(约33.75万吨)。按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 (约4万m3) /年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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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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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洗砂区废水通过水管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成品细砂堆存区通过设置防渗措施和排水沟将废水汇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暂存于收集池中,废水不外排。
2、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表土剥离、山砂挖掘、砂矿堆场、装车、运输等过程;以及运输车辆、装载机械工作时会产生汽车尾气和燃油废气,厨房会产生少量的油烟废气。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环保目标的影响较小。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本项目各设备做基础减振处理,噪声经发散、空气吸收、距离衰减及树木阻挡后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厂界及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项目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于排土场,用于采砂区土地复垦;沉淀池污泥经自然风干后运送至采砂区排土场回用于复垦;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统一运至乡镇垃圾清运系统进行处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山砂的开采、临时排土场对当地生态的破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在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执行《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雪花建筑用砂矿勘查报告》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具体要求,对露天开采的采空区利用剥离表土进行回填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汇入自然景观,以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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