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期(总第271)
城步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2016年10月
一、环境空气信息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县在县财政局楼顶设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为空气质量日报点。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六个基本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
⑴ 各监测项目与上月的情况比较
二氧化硫:月平均浓度为11μg/m,较上月上升10%。
二氧化氮:月平均浓度为17μg/m3,较上月上升21.4.0%。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为93μg/m3,较上月上升50%。
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为52μg/m3,比上月上升62.5%。
一氧化碳:月平均浓度为0.8mg/m3,较上月下降20%。
臭氧:月均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为98μg/m3,比上月上升38%。
2016年9月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值统计
|
点位 |
SO2 (µg/m3) |
NO2 (µg/m3) |
PM10(µg/m3)
|
PM2.5(µg/m3)
|
CO (mg/m3) |
O3 (µg/m3) |
|
城步县财政局楼顶 |
11 |
17 |
93 |
52 |
0.8 |
98 |
|
国家标准年均值 |
60 |
40 |
70 |
35 |
4(日均值) |
160(日均值) |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
(2)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状况
本月我县空气质量自动站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天。本月空气质量指数在36~129之间,达标天数比例为86.7%,其中轻微污染为4天,无中重度污染。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本月超标天数4天,超标天数比例为13.3%。其中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7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25%。
与上月相比,优良天数比例减少13.3%,我县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2016年9月空气质量日报统计表
|
项目 |
出现天数(天) |
所占百分比 |
|
|
质量状况 |
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 |
||
|
优 |
0~50 |
3 |
10 |
|
良 |
51~100 |
23 |
76.7 |
|
轻度污染 |
101~150 |
4 |
13.3 |
|
中度污染 |
151~200 |
0 |
0 |
|
重度污染 |
201~300 |
0 |
0 |
|
严重污染 |
>300 |
0 |
0 |
|
合 计 |
30 |
100 |
|
二、水环境信息
1、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我县共设饮用水断面一个:白云湖断面。
共测指标25项,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与上月相比,白云湖断面由Ⅰ类水质下降为Ⅱ类。
表4 2016年9月饮用水源水质与上月比较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功能 区目标 |
超标项目 |
本月水 质类别 |
上月 水质类别 |
|
阮江 |
白云湖断面 |
Ⅲ |
无 |
Ⅱ |
Ⅰ |
2、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我县共设地表水监测断面1个即阮江:两河口断面。
共测指标25项,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儒林镇两河口由Ⅲ类水质上升为Ⅱ类。
表5 2016年9月主要河流水质与上年比较
|
河流名称 |
断面 名称 |
水功能区目标 |
超标项目 |
本年水 质类别 |
上年 水质类别 |
|
|
干流 |
支流 |
|||||
|
阮江 |
巫水 |
两河口断面 |
Ⅲ |
无 |
Ⅱ |
Ⅲ |
注:粪大肠菌群指标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
附 录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性评价
|
空气质量指数AQI |
空气质量级别 |
质量状况 |
表征 颜色 |
对健康的影响 |
建议采取的措施 |
|
0~50 |
一级 |
优 |
绿色 |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
|
51~100 |
二级 |
良 |
黄色 |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
较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
|
101~150 |
三级 |
轻微污染 |
橙色 |
敏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 |
|
151~200 |
四级 |
中度污染 |
红色 |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
|
201~300 |
五级 |
重度污染 |
紫色 |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
|
>300 |
六级 |
严重污染 |
褐红色 |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
儿童、老年人及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运动 |
2、水质评价项目及标准
(1) 评价项目
河流型地表水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的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58项。
湖泊评价:湖泊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另外用总磷、总氮、叶绿素a、高锰酸盐指数和透明度5项指标,用于评价营养状态。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2) 评价标准
从2012年6月开始,地表水水质评价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而按Ⅰ类~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当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应计算指标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即超标倍数。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断面、河段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1。
附表1 断面、河段水质定性评价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水质功能 |
|
Ⅰ、Ⅱ类水质 |
优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
|
Ⅲ类水质 |
良好 |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
|
Ⅳ类水质 |
轻度污染 |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
|
Ⅴ类水质 |
中度污染 |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
|
劣Ⅴ类水质 |
重度污染 |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 |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1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附表2 河流、水系水质定性评价
|
水质类别比例 |
水质状况 |
|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
优 |
|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
良好 |
|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
轻度污染 |
|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
中度污染 |
|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
重度污染 |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2) 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
根据营养状态指数(TLI)的计算结果对湖泊营养状态进行分级如下:
TLI(Σ)<30贫营养
30≤TLI(Σ)≤50中营养
TLI(Σ)>50富营养
50<TLI(Σ)≤60轻度富营养
60<TLI(Σ)≤70中度富营养
TLI(Σ)>70重度富营养
营养状态指数的计算方法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生字[2001]090号)文件。
编 写:戴菲
审 核:何豪
签 发:彭淑平
编写日期:201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