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华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6-09-26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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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华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华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初水村

建设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华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华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卖方式获得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初水砂场采矿权。采矿权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032lkm2,准采标高:+l000m~+950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各拐点坐标如下:1. X:2891188.00,Y:37419925.00;2.X:2891409.00,Y:37420212.00;3.X:2891330.00,Y:37420259.00;4. X:2891111.00,Y:37419964.00。矿区范围内估算122b类建筑用砂矿石量32.48万吨,可全部利用,无其它共生伴生矿产。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开采砂石1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为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工区内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外围设置排雨水沟。堆场设置导流沟,渗液引入沉淀池。排土场东、西、北三面上方设置截排水沟、南面外围设置围墙及排雨水沟,同时项目场内较低处应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场内雨水经沉淀后外排。开采区开采面上方设置截排雨水沟,开采平台内设置雨水导流沟及沉淀池,经沉淀后外排。采矿道路东面山坡进行护坡,路面进行硬化,坡脚设置导流沟,并每隔两米设置缓水梗。

2、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粉尘来自制砂、破碎工序,项目将各阶段产生的山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7%)至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9%以上)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自制砂破碎工序、砂矿开采、排土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扬尘、装卸扬尘等,对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场地洒水降尘措施。燃油车辆工作时会产生汽车尾气和燃油废气,通过稀释、扩散,废气中有害物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运输车辆扬尘通过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输车辆经过民房旁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物料运输尽可能避开夜间和休息时段。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表土、废石、泥沙泥浆分别堆放于排土场内,用于采空区的回填和复垦,布袋除尘器除下来的粉尘外售用于做砖、铺路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当地政府指定垃圾填埋点填埋。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预防、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防护,通过修建挡土墙、防护网、截排洪沟、防渗、导流沟、沉淀池等工程措施,对采空区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对部分较陡边坡采取削坡、护坡、加固防护等措施,尽量减少植被的破坏,确保项目的生态影响保持在可承受范围。项目对植被的破坏通过后期的植被恢复,缴纳生态补偿款等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和恢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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