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北加油站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6-09-06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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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北加油站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北加油站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竹坪村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城步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城步石油分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竹坪村搬迁扩建城北加油站,项目占地约4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1栋,罩棚550m2,埋地卧式油罐(汽油罐3个、柴油罐1个,均为30m3)。其他建设内容有:场区道路、辅助用房、供水供电、绿化及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控制项目废气污染。油品废气通过安装油气回收系统以及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预计油气排放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周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加油站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出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含有废棉纱、隔油池及油罐产生的油渣油泥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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