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城步苗族自治县枫香采石场第二采场 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16-08-24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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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枫香采石场第二采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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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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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枫香采石场第二采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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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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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枫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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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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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枫香采石场第二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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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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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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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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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建筑石料的消耗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武靖高速公路的建设,所需石料与日俱增。城步苗族自治县枫香采石场第二采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有开采区、工业广场,公用工程有供配电、给水、排水,辅助工程有运输道路,办公生活用房、炸药仓库等。本项目开采石灰岩经爆破后将得到产品片石,片石经破碎筛分工序后得到粗碎石、细碎石两种产品以及副产品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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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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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加强开采区防洪导排措施,修建85m3沉砂池对开采区径流雨水进行收集,进行沉淀后用于场内降尘,定期清掏旱厕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不外排。
2、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采石场周边加强绿化,进出道路及两旁要常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强风时节对产品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石料装车出场应洒水或覆盖。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过程爆破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运输车辆需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石粉应妥善保存综合利用,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沉砂池淤泥定期清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生态恢复的保障资金,采取边开采边恢复开采迹地植被的方法,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的搭配不同种类的土著植物,进行覆土恢复植被。严格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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