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案例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11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县环保局对沙洲木材加工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经查实,沙洲木材加工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投入生产,其行为已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我局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罚款壹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目前,已处罚到位。

 

 

 

县环保局对城步长旺硅锰冶炼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位于我县汀坪乡境内的城步苗族自治县长旺硅锰冶炼有限公司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报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运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严重污染环境,当地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我局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罚款伍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厂进行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 电话:0739-7360488
版权所有: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备案号: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
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