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3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作者:
分享到:
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武靖高速公路城步互通区建设项目用地
限期腾地的通告
城国土腾告字[2015]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武冈至靖州(城步)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966号)文件批准征收儒林镇大竹坪村、勤俭村集体土地,用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武靖高速公路城步互通区建设项目用地。
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补偿费用已按规定予以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补偿款项拨付到儒林镇大竹坪村、勤俭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因项目建设马上动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被征收范围内土地及上的任何建(构)筑物、青苗及果木树、坟墓等,在《限期腾地通告》公布之日起七天内自行迁移,腾出土地,交付使用。逾期不迁移的,视为废弃物由施工单位处理,逾期不腾地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5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