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水利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一、现状分析
1、水利建设成就
建国以来,城步人民在上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大办水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至2005年底止,全县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88亿元,投入劳动工日4560万个,搬动土石方4280万方,兴建大小水利工程6.4万余处,其中:建成小Ⅰ型水库10座;小Ⅱ型水库20座;山塘1213口;河坝1065座;水轮泵站34处58台;电灌站64处72千瓦;河堤214处268公里;砼防渗渠道410公里,土渠水圳10860公里。全县蓄引提总水量由1949年3300万方增加到9000万方,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4.0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9万亩,建成人畜饮水工程122处,解决人畜饮水困难1.4万人/1.1万头。小水电建设蓬勃发展,到2005年底,全县共建成小水电站255座,装机286台,容量9.6285万千瓦(含白云)。年总发电量超过1.7亿千瓦时(不含白云电站),用电量超过1.5亿千瓦时。
“十五”期间是我县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改革力度明显加大、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时期,水利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一是重点建设进展顺利。金紫江节水灌溉示范工程顺利完成,使我县西岩镇的江西村、太平村、凤凰村四千亩稻田实现了旱涝保收。大河江工程全部竣工,投入了正式运行,解决了我县石山村、石头村、江南村、大坪村、瑶塘村、陈家村等六个村的近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县城防洪堤工程正式启动,“十五”期间完成了整个县城防洪堤的规划,并列入了省“四水”治理规划中,一期工程已到位资金150万元,并于2004年11月正式开工。二是病险水库得到了有效治理。“十五”期间我县全面开展病险水库治理,共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对我县20多座水库重点整治,为水库安全渡汛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人饮解困工程圆满结束,按上级的规划要求,在“十五”期间我县解决3万存在饮水困难的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到2005年底,我县共投入资金400万元,解决了3.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四是小水电开发建设突飞猛进。“十五”期间我县制订了系列的小水电开发政策,为小水电开发指明了方向,在我县掀起了一轮小水电开发的热潮,“十五”期间我县共建成投产小水电站21处,总装机1.7万千瓦,在建电站30处,装机3万千瓦,共投资近亿元,装机容量和投资是我县前40年的总和。五是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工作基本走上了正规。重点完成了巫水、赧水的河道疏竣清障工作,巫水县城段河道划界工作,在全县实行了工程项目建设水保方案审批和验收制度,特别是在小水电建设中,基本完善了水保相关手续。六是面上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县共投入劳力30万人次,投入资金5千多万元,完成面上水利工程约20000处,完成砼防渗渠道300千米,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万亩。
2、存在的问题
①、水利设施严重老化
我县大部分水库、渠道、电排、泵站、山塘均建于上世纪站七十年代,工程建设标准底,工程配套不完善,病险隐患多,设备、设施老化,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②、局部地方缺水严重
造成局部地方缺水严重的原因,一是长期投入不足,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农田只能靠天吃饭,如我县茅坪镇就是因棕树园渠系配套没有完成而造成当地缺水严重。二是居住分散,耕地分布零星,田高水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
③、投入管理机制混乱
投资部门多,所建项目都是投资部门自行规划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管理,没有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得不到充分论证,那么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就无法保证,造成半拉子工程、重复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较多,投入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没有保障。
④、工程后续管理不顺
工程后续管理不顺主要原因是产权不明,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都有群众投工投劳,群众把它看成为大家公有,大家管、大家用,最终造成无人管、不能用,不愿承担运行管理费用,管理单位和个人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我县的小水利工程基本上属无人管理。
二、发展规划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把水利建设放在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位置,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学制定水利建设总体规划,以改善我县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解决人畜饮水,保护生态环境、水能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2、基本原则
①、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加大水资源综合治理开发力度的同时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②、坚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合理规划,统筹兼顾防洪、供水、灌溉、发电、旅游等要求,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③、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我县主要以小型、微型为重点,优先安排除险加固、续建配套、挖掘现有水利设施的潜力,同时新建一到两个重点骨干工程。
④、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
加快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给洪水留足出路,严禁侵占河道,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⑤、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
深化水利、电力体制改革,确保水利工程正常、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3、目标和任务
①、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增强供水能力,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增供水能力300万吨,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的困难问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现状的0.38提高到0.5左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
②、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扩大耕地灌溉效率,提高抗旱能力
“十一五”期间,对水库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技术改造和体制改革,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明显改善,全县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总灌溉面积1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到12万亩。
③、提高县城及重点乡集镇的防洪能力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防洪安全体系,一般乡村集镇能防御10年一遇的洪水,县城能防御2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④、加强水土保持流失治理和水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工业废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江河水库水质状况有明显好转,主要供水水源地的水质和重点,旅游区的水环境得到保护。
⑤、积极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建设水电能源基地。
“十一五”期间,加强小水电开发和电网改造,增强电力供需综合保障能力,按照“科学规划,注重环保,市场运作,有效利用”的思路,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小水电开发,到2010年电力装机容量达18万千瓦,年发电6亿千瓦时,新建35千伏变电站5个、110千伏变电站4个,220千伏变电站2个,架设110千伏线路约200公里,220千伏线路143公里。
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
通过健全法制、改革体制、完善机制,逐步建成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建立合理水价体系。
三、主要建设项目
①、人畜饮水与村镇供水工程
在“十一五”期间,一是完成3个干旱死角村饮水工程建设,解决32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彻底解决我县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二是开展村镇自来水工程建设,在人口集中的村镇建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到户,让村民喝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到2010年前完成28个村的村镇自来水建设,让3.5万人用上自来水,使我县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60%。三是搞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解决氟超标2358人,砷超标2172人,苦咸水2739人,其他饮水安全问题20031人,共计273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②、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一是搞好棕树园配套工程建设,解决我县茅坪的灌溉用水问题,争取将其纳入中型水库管理范围之内。二是将西岩的金紫江水库、温井水库及其他四座小Ⅱ型水库的灌区合并,组建一个中型灌区并完成其渠系配套工程。三是在南部山区建50-100处集雨工程等微型水利工程设施,重点解决分散山区基本口粮田的抗旱问题。南山、长安营等地则以人工草场、饲草料基地的节水灌溉和水源配套工程建设为重点。
③、防洪工程
重点是县城防洪堤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狮子山到土溪冲1500米防洪堤,把该地建成一个集防洪、观光于一体的经济风光带,完成丹口、五团、三水、蓬洞4处15公里以保护农田、村庄为主的集镇河堤工程。加强信息、水文等非工程措施方面的建设,在每个乡镇及每座小Ⅰ型以上水库建设一个雨量站,提高洪水预警预报水平和指挥调度能力。
④、水土保持与水环境保护工程
重点加强白蓼洲河道的疏竣工作,争取“十一五”期间完成,重点治理三水和大古等地的水土流失,加大封山育林,坡改梯的整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加强水源保护,在白云湖建立一个水质监测站,确保县城居民饮水安全。
⑤、电站、电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电源点79处,容量10.1万千瓦,投入资金3.4亿元,重点是巫水流域的沉江渡增容、大洲电站下游四级及侯家寨流域,装机容量达5万千瓦。新建110千伏变电站4处,即丹口变电站、长安营变电站、白毛坪变电站、汀坪变电站,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二处,即城北220千伏变电站、南山220千伏变电站,架设城汀、城丹、城白等110千伏线路9条共200公里,架设城高、城南、南平220千伏线路150公里。
四、保障措施
1、做好规划、加快前期工作
抓紧制定和完善水利发展和流域综合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勘测论证等基础工作,提高基础资料的筹集,应用和管理水平。
2、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针对我县的特殊情况,要通过制定多种特殊的优惠政策,扩大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向上级争取,加大上级对我县的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县财政要增加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比例,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及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经营”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对于经济效益明显的水利工程,可通过政府注入资本金、放宽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的限制条件等措施进行引导,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在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扶持的同时,逐步扩大集体和民营成分。对小微型水利设施,采取所有权同使用权分离,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四荒”治理、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
3、加强法制、改革体制
加强依法治水力度,抓紧完善流域及区域水法规体系,重点是水权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利发展体制和机制,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
4、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水价体系,调整和理顺电价,充分发挥价格对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定额支付,水价到位等措施,建立稳定可靠的运行管理费来源,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5、重视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含量
要重视高素质水利人才的培养,提高水利在观念上、技术上、管理上的现代化水平;在勘测、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中要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要特别重视水利科技和现代科学技术的作用,充分利用水利信息化,依靠技术创新,提高水利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