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十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国家计生委提出的低生育水平稳定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及“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人口过快增长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控制,广大干群执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大大增强,基本实现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通过省、市抽样调查,我县在连续11年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的基础上,2004年又获“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十五”期间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全面完成“十五”人口计划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多孩控制率由2000年的1.37%下降到2004年的0.87%,到2004年底止总人口为25.7656万,出色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指标。
(二)建立完善了基层计生网络
全县10个乡镇四位一体、村三位一体、组两位一体的工作阵地得以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顺利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历届县委、县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方针,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四)加大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1、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带头学习人口理论,县电视台设立了计划生育专题,邵阳晚报设立了苗乡计生专栏,县委党校把人口理论列入了教学范围,文化部门坚持送戏下乡,把计划生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其它各部门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全社会形成了支持和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大了队伍建设力度。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是一支专业性很强的队伍,为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十五”期间重点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整顿力度,共培训县城机关计生专干1650人次,乡计生工作人员810人次,村计生专干1420人次。同时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行为,现在全县计生队伍基本成为了一支懂政策、会管理、能担当起历史重任的队伍。
3、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是“十五”期间的一个重大突破,我县各综合治理部门能紧紧围绕省、市提出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责任状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成立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建立了县人民法院计划生育合议庭,全县上下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加大了优质服务力度。计划生育工作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优质服务转变以后,我县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下移,村为主比例达到90%;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也发生了根本转变,严格按照国家计生委提出的“七个不准”要求开展工作,大力推行优质服务,在维稳工作十分压头的当今,我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计划生育工作不依法行政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广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也有较大提高。
(五)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十五”期间我县集中力量全面清理了计划外出生(含违法多生、非法收养)底子,提高了征收面(达100%)和征收到位率(达60%以上),每当发生非诉案件就及时与县计生合议庭联系,及时立案,及时执行,使违法生育者受到了严厉的经济制裁,切实加大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
“十五”期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尽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没有1人获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致使基层育龄妇女难以获得生殖保健全程、系列、优质的技术服务。
2、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省市的要求。
3、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特困企业和边远个别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出现死角。
二、“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格局,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继续严厉打击“两非”,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努力做到宣传教育无死角,科学统计无水份,科学服务无差错,依法行政无事故。为全县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县应在确保计划生育率不低于95%、出生率不高于14‰、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不高于8‰的基础上,确保实现下列工作指标:
2006年全县人口控制在25.9万以内;2007年控制在26.1万以内;2008年控制在26.3万以内;2009年控制以26.6万以内;2010年控制在26.8万以内。到2010年全县优质服务体系能有效运行,优生遗传控制检测人数达到当年出生人数的60%以上,孕产妇的住院(站、所)分娩率达50%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全县80%乡镇达到国家确定的一类地区生殖保健服务指标,出生婴儿性别比结构基本正常,人口老龄问题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全县全面实现“三为主”和“村为主”,10个乡镇基本实现两个转变,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三)工作重点
1、不断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的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药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学校要对育龄人群分层次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教育,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率,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的文明幸福。县乡两级的计划生育宣传经费要达到总事业费的15%以上。
2、积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要逐步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优质服务为主,县各级要加大计划生育科技投入,逐步改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技术服务条件。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全程、系列、优质的技术服务。从2006年开始,要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能承担起群众要求的生育、节育、不育的服务。在10个乡镇中重点发展4个示范乡(镇)服务所,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要达到一名以上执业医师。全县要为200名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的妇科病给予免费治疗,为50对不孕症夫妇进行病情检测,对症下药。到2008年县计生服务站要创省甲级服务站并具备相应技术力量和应急设施,全面开展待产接生服务和不孕症治疗业务;80%乡镇计生服务所除承担节育手术、查环查孕、随访指导等外,还需对本辖区6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监测和妇科病的查治。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级各单位做到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积极建立并不断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应采取减免义务工、养老保险、安排扶贫资金、提供社会救济等方式帮助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进一步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奖励扶助资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进行生殖保健服务时,要实行免费检查,治疗收费给予优惠,对计划生育贫困户要优先安排扶贫贷款和项目,重点帮助一批贫困村和贫困户少生优育,脱贫致富。
4、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和干部的行政行为,提高计划生育执法水平,逐步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关于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七个不准”的规定,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坚决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
5、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县计生局办公室、统计股、计划生育服务站、流动人口管理站、药具站和10个乡镇计生办要装备和完善计算机管理,建立计算机网络指挥和数据处理中心,实现县乡联网。完善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保证信息质量,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宏观决策和调控,微观指导和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全面、规范、准确、快捷等效能作用。充实县、乡(镇)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专用软件开发应用步伐,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引导作用,加快育龄妇女计算机个案管理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进程;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咨询、宣传教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等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避孕药具管理、信息统计分析、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文档查阅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工作。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计生局要建成一座2000平方米集专干培训、宣传教育、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计划生育培训中心大楼,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按省甲级服务站的要求配齐器械,拓宽服务范围,维修好现有的工作用房;乡镇服务所60%要创市甲级服务所,40%的创建中心服务所,并按要求配备红外光治疗仪、B超机、“四术”手术器械和其它设备。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强化领导责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继续坚持现行的人口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继续实行和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督查,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组织实施的前线指挥长,并组织各部门积极参与。各级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学习。县委党校要把人口理论列入干部培训的内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实行届期考核、离职审计、追踪处罚,严格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对各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作为新世纪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性措施来抓。一是按计生业务工作要求,选配和稳定好计划生育领导班子;二是健全和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要按照“机构合法、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要求规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并确保相对稳定。要合理配合人员编制,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三是要合理解决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各种待遇问题。四是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从2006年—2010年,重点解决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学历问题,80%以上达到大中专学历。特别是鼓励自学成才。县、乡均要设立专项学历教育奖励经费,鼓励不脱产的自考和函授学习,要通过完善用人机制和加强培训,下大力气提高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3、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在广泛、深入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要完善以“村为主”为中心环节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在“三结合”上做文章,开创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特色。
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群体优势和作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协助政府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政策,基层协会要积极组织会员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活动,并以“三结合”项目为服务载体,帮扶计划生育贫困户,帮助创建文明、富裕、幸福小家庭,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组织人事、宣传、公安、工商、卫生、城建、劳动、财政、农业、司法、民政等部门,要根据省、市确定的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协调、督促本系统与各级计生部门共同抓好计划生育。
5、要切实保证经费的投入。计划生育投入是一种受益面广、回报率高、有效期长、风险性小的投入,县、乡两级政府要根据本地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保证。“十一五”开始,县级在人平3.3元的基础上按照同级财政总收入(或总支出)增长速度同比例增长。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要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需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保证在10%以上,坚决制止给计划生育部门下达创收指标抵扣财政投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