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
加强沼气建设,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围绕奶业建牧县”发展战略中的基础配套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沼气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县根据“围绕奶业建牧县”发展战略,发展奶牛15000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然而,奶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因牛粪便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县从2001年开始,全面开展沼气建设,大力推广“奶牛—沼气—牧草”生态模式,全县共有5000多户农民用上了沼气清洁能源,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0%,共为农户增收240余万元,保护了1万余亩森林,达到了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目标。为扩大全县奶业生产,促进奶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以奶业发展为主的汀坪乡隘上村、儒林镇楠木村、茅坪镇土桥村、西岩镇坳头村为重点,向全县辐射推广的沼气建设网络。在项目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二、“十一五”期间农村能源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湘西地区开发为机遇,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使全县农村能源工作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至2010年,五年推广上流式浮罩沼气池1万口,普及率达到18%左右,其中“三改”率达到20%。
2、具体目标:
2005年—2010年,计划建高标准上流式浮罩沼气池1000口,年产沼气10万立方米,农户使用以沼气为主的优质燃料替代70%以上的传统生活用能,消除烟薰火燎和减少烟尘排放。20%的建池农户配套农村“改栏、改厨、改厕、改浴、改水”;推广“奶牛—沼气—牧草(稻、果、菜)”生态农业模式在10000亩以上,使建池农户年平增收1500元以上,保护森林40000亩,建池对象为常年存栏奶牛、牲猪3头以上的农户。计划每口沼气池单位投资3000元/户。
三、项目资金筹措及效益分析
1、项目资金筹措。完成规划任务共需投入资金3000万元,其中向上争取国债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及各部门投入800万元,农民自筹1200万元。
2、效益分析:通过规划的实施,使项目区养殖业增长12%,种植业增长13%,节约能源开支500元/户,节约化肥农药开支200元/户,沼肥带来的增产效应,农户因此每年每户节支增收1500元以上。
四、保证措施
1、加强对农村能源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的发展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农办和能源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领导为成员,由能源办具体负责实施。
2、加大投入,建立沼气建设投入机制。坚持“政府补助、部门参与、群众为主”的筹资原则。首先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投入作用,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的大力支持。县财政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每年也应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加大宣传,狠抓培训,强化管理。县能源办通过多种渠道等宣传方式加深群众对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认识,有计划地组织群众到示范点参观学习。同时各乡镇均成立农村能源服务站,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一名干部兼职能源专干,负责所辖地沼气建设的技术服务和器材供应工作,举办多期沼气新技术培训班,建立一支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