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08-10-27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于动员全社会办林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确保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与政策环境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条件

“十·五”期间,是我县林业发展最快的历史时期,全县认真贯彻中央林业方针政策,抓住机遇,深化改革,调整林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林业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突出成就,“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

1、造林绿化快速推进。五年来,全县人工造林23.5万亩,河渠水库库区绿化50公里,公路绿化55公里,义务植树200万株,封山育林17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2.6万亩,长防林工程造林0.6万亩,世行贷款工程造林 5.5万亩,楠竹产业工程低改28.7万亩次,新造7.12万亩。到2004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313.8万亩,森林蓄积量793.2万立方米,比“八·五”林调活立木总蓄积量586.9万立方米增加20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9.9%,比“八·五”林调森林覆盖率61.5%提高18.4%。

2、资源保护切实加强。全县近几年每年都要对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制定或修改有关公约等。同时,林业执法部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以上的重点清理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林业上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是严格林地管理。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严格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征足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时,切实做好征占用林地的清理工作,有效地制止了乱批滥占林地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根据限额采伐指标和我县实际情况,每年都将采伐指标及时落实到村、组,并严格实行伐前审批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监控管理。对阔叶林特别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区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实行限伐和禁伐,使限额采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严格林政管理。我县在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方面,每年都要对全县木竹经营、加工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认真搞好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年审及发证工作。同时严厉打击了毁林犯罪行为,确保了林区秩序稳定。四是严格封山育(护)林。我县在已区划的沙角洞银杉自然保护区、明竹老山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对省道S219和两江公路沿线的第一层山脊,资、巫、浔、渠四水流域两岸,白云库区等山塘水库周围及生态脆弱地带实行全面封禁。现已实施封山育林护林面积176万亩,在两江公路、江头司、白羊村等主要村、镇路口的显眼处设立了20多块永久性封禁碑。五是严格森林防火。全面落实各项预防灭火措施,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组)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组建了扑火应急分队18支540人,义务扑火队287支5740人,对火灾易发地制订了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实行重点时期重点防范。确保了我县5年来无大的森林火灾发生,火灾发生面积远远低于控制面积。同时,切实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确保无大的森林病虫灾害发生。

3、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山外找市场,科技创效益,林业资源的优势开始转化为产业优势。目前全县已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32.8万亩,林纸一体化竹林基地32.7万亩,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林基地6.55万亩,药材基地3.8万亩,南山云雾梨基地2.31万亩。拥有林产加工企业132家,其中楠竹加工企业23家,木材加工企业109家,以雪峰果业、纸业公司、三和木业公司等为龙头的一批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迅速发展,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林产工业已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品牌、规模和效益的林产工业新格局。全县以生产竹帘、竹席为主的家庭加工户达8170户,基本做到了无原材料资源出县境,年林产工业总值已达1.6亿元。

4、林农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林农每年人平以林增收320  元。通过林(副)产品生产加工,人平直接增收200元;取消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保护建设费和林业特产税,每年减费260万元,减税300万元,人平减负增收30元;生态公益林保护,每年下拨补助资金340万元,人平护林增收20 元,退耕还林兑付钱粮每年补助1380万元,直接受益林农1380万元,人平直补增收70元。农民的经营理念从“靠山吃山”开始向“以林致富”转变。

5、科技推广卓有成效。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和林农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我县《毛竹笋材两用丰产林定向培育综合技术推广》项目荣获省林业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同时我县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多次被市林业局评为林业科技推广目标管理一等奖,2002年国家林业局将我县确定为中国社会林业工程科技示范县。

6、林业地位全面提升。五年中,国家对我县林业投资达到13108.48万元,其中种苗工程项目150万元,世行贷款造林项目70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项目11072万元,长防林工程项目210万元,生态公益林工程项目976.48万元。这些项目资金除世行贷款造林项目资金外,其余均为无偿资金,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国家投资直接可为我县人平增加收入500元以上。同时林业机关、林业法院、林业检察院、林业工作站、竹木检查站及银杉管理所的在编人员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管理,并全面纳入养老保险。林业的社会作用显著增强,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政策环境

当前,我县林业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一方面,长期多取少予、粗放经营,林业在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自身积累了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资源总量不足、生态体系不全、特色产业不强、管理体制不顺、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林业发展总体上正处在“治理与破坏相持续的阶段”。另一方面,社会对林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生态安全和林产品供给有了更大的需求。党的十六大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林业决定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都赋予了林业重要任务,明确了未来50年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出台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林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林业决定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基地建设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产业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分类经营改革,合理布局、定向培育、科学管理、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县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深改革、调结构、强资源、重科技、增收入、保稳定。

(三)主要目标

根据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确定“十一·五”时期我县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  28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8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的60% 以上,水土流失得到缓解,林业总产值(包括加工产值,下同)达到3.0亿元以上,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达到5%以上。到2020年,全县有林地面积稳定在280万亩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65%,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8%,水土流失全面控制,生态问题基本解决,林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15%,初步实现山川秀美、生态良好的目标。

——造林绿化。五年计划人工造林 8.0万亩,封山育(护)林180万亩,中幼林抚育20万亩,新造楠竹3万亩,低改30万亩,速生丰产林造林3万亩,石漠化监测治理27万亩。国土绿化义务植树300万株,河道绿化100公里,公路绿化200公里,创建花园单位省级5个,市级10个,县级20个。计划育苗0.1万亩,建设优质良种苗木繁育基地1个,良种使用率达到90%。

——资源保护。计划到2010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1个,保护小区4个,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力争启动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的财政补偿。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控制在3%以内,成灾面积控制在3‰以内。预计防治各类森林病虫害10万亩,计划防治率80 %,控制在不成灾的水平;加大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力度,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将松材线虫病拒之门外。保护好我县现有森林资源。森林火灾发生面积控制在有林地面积的0.5‰之内。

——林业产业。计划采伐活立木蓄积220万立方米,生产商品材180万立方米,楠竹2500万根;扶持科技型林产加工企业1个,新增产品1种,创名牌产品1个,林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亿元,第二产业产值1.5亿元,第三产业产值0.5亿元,一二三产业之比达到3.5:5:1.5 。

——林农增收。拓宽林农增收的渠道,林农收入在“十·五”的基础上稳中有升,人平年以林增收450元,增长41%,其中林竹、林药、林果、林纸产业开发等林产资源开发增收150元;封山育林、清洁能源建设等护林增收50元;退耕还林、公益林保护等直补增收150元;将育林基金逐步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减负增收50元;其他林业经营收入50元。60%以上的林场职工脱贫,职工人平年收入达到1万元。

——科技教育。全县林业员工大专以上学历达到30%;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分别较“十·五”上升25%、9%;林业技术人才中,高级技术职称达到3%,中级技术职称达到10%。建成县——乡(镇)二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推广林业实用技术20项,取得县级以上林业科技成果10项,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

——林业管理。省市县二级局域网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主要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林业办文、办事、办公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林业进一步融入社会,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加速形成;林业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主要任务和战略重点

实现“十一·五”林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必须把握以下三个战略重点。

(一)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生态安全

1、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江河两岸、湖库周围、交通干线沿线和生态脆弱地区的陡坡耕地全面退耕还林,荒山荒地全部造林。加快林纸、林药、林果、林草相结合的高效林业建设,推进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等后继产业建设,努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管护责任制,采取专业队护林、退耕农户联合护林、乡(镇)村统一护林等方式,加强造林后的管护。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钱粮兑现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补助发放挂钩,确保“退耕一片,造林一片,收效一片”。

2、全面铺开国土绿化工程。以城乡园林化为目标,以全民义务植树为手段,全方位绿化国土,打造“绿色城步”。在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加快防护林营造。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黄金水道——资水、巫水、浔水、渠水流域集中治理;在公路沿线,加紧绿色通道建设。对S219沿线视眼内的荒山全面绿化,在县城周围,加强生态小区和城市生态圈建设。按照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进行科学规划,同时要狠抓人居环境,做到城市规划和绿化规划同步;在农村社区,推广清洁能源,开展四旁植树,营造防护林网,积极改厕改灶,发展沼气能源,建设生态文明家园。

3、切实做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落实生态公益林的限伐或禁伐措施。逐步建立县专业消防队伍,乡镇建立半专业消防队伍和村建立义务扑火队伍的森林防火体系,推进森林防火由季节性向经常性转变。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以普查、测报和检疫为基础,建立全县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中心,重点做好马尾松毛虫、竹蝗、松材线虫病、萧氏松茎象和外来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治理,实行“谁经营、谁防治”。加强林地保护,严格各类开发区和各项工程建设的征占用林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法律程序报批,有序推进全县生态建设。

4、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严格保护好已建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扩大保护范围,不断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提高保护水平,突出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到2010年,全县建成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保护小区。禁止捕猎珍稀野生动物和移栽珍稀野生植物,对一般野生动植物实行限额利用和凭证猎采,对名木古树挂牌保护。

5、全面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对出露岩溶地貌集中分布区域重点治理。加强石漠化监测。对受人为活动干扰,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量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搞好总体规划,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理。近期采取封山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草的生物治理措施,对严重石漠化地区优先治理;辅助采取坡改梯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节水保水蓄水工程等工程措施治理,配套搞好清洁能源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社会综合治理。

(二)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高效利用资源,增加林农收入

1、大力培育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按照林工一体化的理念,采取“公司加农户”、“基地联农户”、“大户带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着力培育松竹、林纸、林药、林果四大工业原料林基地。搞好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基地造林与国家重点工程造林相结合,逐年落实规划面积。精选速生、丰产树种,搞好集约经营管理,缩短林业生产周期,提高林地生产力,切实做到“布局区域化、基地标准化、项目产业化”。到2010年,全县新增工业原料林基地  5万亩。

2、着力提升林产加工工业。突出发展人造板材、木竹制浆、家具地板、林产化工、森林食品、林药加工6大支柱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综合利用好、环境污染小的木竹加工企业,打造一批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通过经济、法律、行业准入等手段关闭高消耗、低技术、低效益的木竹粗加工企业。引导森工企业以资产、技术为纽带,以拳头产品、专业市场为依托,组建城步森工企业集团。实施规模化加工经营,引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争到2010年,将全县林业资源利用率从现在的40%提高到70%。

3、全力做大森林旅游业。加大对在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森林生态旅游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健身康复、猎奇探险、科普教育等特色旅游,积极融入“桂林—山龙胜—南山—张家界”旅游大循环。到2010年,实现年旅游收入3000万元,把森林旅游产业做成我县的“朝阳产业”。

4、努力发展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业。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森林环境、物种资源和草山资源,因地制宜地创办野猪、梅花鹿、菜牛、黄腹角雉、兰科植物等珍稀物种资源驯养繁育基地,把驯养繁育和狩猎、观光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新兴产业。

(三)加快优质高效林业建设,优化树种、林种结构,促进协调发展

1、优化树种结构。把优化树种结构作为高效林业建设的着力点。以自然条件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速生、丰产、高效为标准,按照“强竹、稳杉、扩松、增阔、兴药”的发展思路。围绕基地建设,因地制宜优先选择乡土树种,适当引进外来树种;科学搭配造林树种,精心刷选混交模式,推动生态树种经济化,经济树种生态化。松竹基地以马尾松、国外松、楠竹为主,林纸基地以鹅掌楸、楠竹为主,林药基地以杜仲、金银花、厚朴为主,林果基地以板栗、南山云雾梨为主,油料林基地以油茶、山

核桃为主。

2、优化林种结构。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着力调整林种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在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基本农田和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点地段,大力营造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对现有低产林的改造,积极培育速生丰产林。力争到2010年,全县生态林和商品林的比例达到6:4,到2015年达到13:7,全县森林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生产和国土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3、突出协调发展。要抓住湘西大开发机遇,充分利用好省里的产业、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做好清洁能源、森林旅游和林产加工项目建设,始终把林业建设作为繁荣农村的重要载体,把林农增收作为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名特优经济林,以大产业促进大增收;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落实公益林保护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增收;严格资源保护,全面封山育林,以大生态保障大增收,推动林业和农村的共同繁荣。正确处理林业建设和粮食安全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荒山资源和闲置资源,发挥好森林防灾减灾的积极作用,做到种粮不毁林,造林不复耕。

四、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按照“稳定一批、完善一批、调整一批”的办法,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护严格、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稳定农民自留山、自留地和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的林权关系;承包到期的完善承包合同后可以继续承包,权属明确尚未发证的尽快核发;农民自愿转让经营权的,引导其以土地入股,与大户或企业共同经营开发。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打造森林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森林资源上市流通。把分类经营改革作为主动力。将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公益林业作为公益事业管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业由市场配置资源。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动全社会办林业。鼓励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参与林业开发。把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助推器。对林业基层“两站”,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强化其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职能,剥离其非行政职能,组建林业种苗生产经营、造林技术服务、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评估鉴定等服务中介,分流人员从事社会服务。搞活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国有苗圃和森工企业改革。将生态公益型林场和承担新品种繁育、种质资源保护的国有苗圃,作为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其余的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实行企业化管理,鼓励职工开展家庭承包或联合承包经营。国有森工企业按照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制,发展股份制或民营经济。

(二)加强政策扶持,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减轻林业税费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费政策,取消对林农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一切不合理收费。逐步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更新造林和抚育管护。建立行业准入制度。从2005年起,原则上停办木竹粗加工企业;确需开办的,必须先建基地后办工厂。坚决关停高消耗、低技术、低效益的木竹加工企业,不断提高我县林业产业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增加对林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建立林业建设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对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县人民政府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在育林基金改革后,对全额预算拨款的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县财政统一预算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差额预算管理的林业事业单位,县财政给予必要的补助。扩大林业建设资金筹集。加大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等林业专项规费、基金的征收。加强对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单位和项目的调度,引导交通、铁路、城建、水利等部门和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项目投入生态建设。加大对林业的信贷扶持。把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纳入重点贷款范围,积极拓展林业大户,龙头企业以林木资产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林业。

(四)加速科技兴林,提高林业生产效益

将科技兴林融入科教兴县工作之中。制定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在项目和经费上给予倾斜。抓好政府主导的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作,将笋竹林开发、育苗、造林、抚育、嫁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送进广大农村,培育和扶持林业科技示范户,帮助农民实现科技致富。将尊重知识融入优待技术人才之中。坚持以人为本,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下乡服务。认真落实技术人员的待遇,对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对在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将科学研究融入工程项目建设之中。加快优势种苗工程建设,搞好良种繁育和良种推广,提高良种造林使用率。围绕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森林生态保护和速生丰产林工程等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将高新技术融入资源加工利用之中。重点扶持几家龙头企业,引进现代高新技术,对木竹、松脂、林药、水果、山野蔬菜等进行综合开发,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大力推行林农“绿色证书”,积极推动无公害林产品基地建设,不断增强城步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严格依法治林,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规范林业主管部门权力的运作。做到林业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防止林业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升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加强以森林公安、检察、法庭为主、林业行政执法为辅、基层“两站”为补充的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落实从优待警,充分发挥其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林业行政管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把紧源头、放活流通、加强监督”的原则做好山上和山下管理。坚持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确保竹木市场井然有序。依法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坚决禁止乱批滥占、先占后批、少批多占林地。严厉打击毁林犯罪,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火滥烧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对重大毁林案件查处不力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将情况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报告,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坚持人才强林,推动林业事业全面进步

实施人才强林战略。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要素,把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和林业发展统一规划,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狠抓机关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重点抓好“363人才强林和科教兴林计划”,即抓好林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实施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生物产业发展、数字林业和林业创新能力建设六项科技工程,强化林科高等教育、林业职业教育、林业行业培训三项教育。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评价党政人才;按照业内认可的原则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完善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在生产操作中评价技能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干部。对在林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济上要给予重奖,政治上要优先提拔,激励人才奋发有为,脱颖而出。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加快人才培训、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高度重视基层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使用,做到因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林业工作全面发展,实现人与事业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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