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 > “十四五”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十四五”金融业
发展规划
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
目 录
(一)发展成就……………………………………………………1
(二)发展机遇……………………………………………………2
(三)面临困难……………………………………………………3
二、发展战略……………………………………………………………3
(一)指导思想……………………………………………………3
(二)发展目标……………………………………………………4
三、重点任务……………………………………………………………5
3.发挥保险市场保障作用
2.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构
(四)营造良好环境……………………………………………13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城步苗族自治县攻坚克难,在金融总量、服务能力、风险防控等多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金融业整体上保持着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
银行业综合实力跨越式提升。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20.78亿元,较2015年增长68.2%,其中法人银行机构资产41.58亿元,较2015年增长77.76%。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我县设有人民银行城步支行、邵阳银保监分局城步监管组,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保险业金融机构7家、证券业金融机构1家。
金融机构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金融服务实体能力持续提升。截止2020年末,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达90.41亿元,较2015年增长54.94%;各项贷款余额达54.44亿元,较2015年增长97.1%。2020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1.68亿元,较2015年增长60.5 %。2020年证券机构新开户数3764户,证券交易量达25.6亿元,较2015年分别增长206%和3407%。
不断深化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支小、支农成效凸显。截止2020年末,全县各行政村共有银行机构网点59个,自助银行、ATM机等银行传统设备网点49个,其他电子机具488个;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覆盖绝大多数行政村;涉农贷款余额42.11亿元,是2015年末的2倍,年均增长15.4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4.2亿元,是2015年末的3.02倍,年均增长33.71%。保险业服务能力有力加强,全县有7家保险公司,12个营业网点(服务站),2家中介代理营业网点。银行兼业代理网点37个。
4.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做好“防、打、处、稳”工作,推进“一非三贷”专项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基本出清。坚持控增量和化存量相结合,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不良贷款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全县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从2015年末的1.39%降至2020年末的1.17%。
“十四五”时期,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化,我国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城步经济金融发展也将面临重大机遇。
从外部环境看。一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金融发展注入动力。新发展格局正快速成型,扩大内需成为至关重要的战略基点。居民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将为城步经济金融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和产业导向功能,引导金融、科技和产业互动,形成良性循环,为“十四五”期间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业良性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机制保障。三是“三高四新”战略深入实施,为城步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基本支撑。四是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加速引导生产要素聚集,助推产业转移和项目落地,为城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从内部环境看。一是城步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活力。高质量发展推动金融需求不断攀升,为城步金融业发展带来发展契机。二是产业发展不断向好。“五好园区”建设加速推进,竹产业、奶业优势产业链不断发展,有效融资需求日益旺盛。三是交通区位不断升级。贸易物流周转更迅速便捷,有助于城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和跨区域金融合作,为金融业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三)面临困难
一是从政府角度来看,存在机制问题,担保体系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信用机制有待加强。二是从金融机构角度来看,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大、服务不优。一方面银行机构发放贷款都是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对风险控制需求非常严格,所以中小微企业贷款获得感还不是很强;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存在监管真空、内部竞争乱象的现象,对保险市场和社会影响力都造成了一定影响。三是从企业角度来看,我县企业规模不大、经济实力较弱,自身融资条件欠缺。其一,大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造成银行难以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其二,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模式、资产形态难以转化为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担保物,形成了目前企业“贷款难”、银行“放贷难”矛盾的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完善金融运行机制,优化金融治理体系,做强传统金融产业,培育更多元金融业态,构建起更具适应性、竞争性和普惠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城步加快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城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构建结构更加合理、服务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产融结合更加紧密,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高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渠道基本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地方金融安全稳定,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金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20亿元和85亿元;保费收入突破2.5亿元;力争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家,湖南股权交易所股改挂牌企业达到5家;直接融资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竞争有序、补位有效、多元化、差异化发展的金融业组织体系。到2025年末,新增银行业机构2家、保险业机构2家、证券业机构1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
——金融服务实体更为有效。产业发展得到有力支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三农”、小微、绿色产业效果显著。
——金融行业生态继续改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及时有效,涉众型金融风险态势向好,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地方债务风险有效缓释,稳妥化解。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区间,重点机构不良贷款及时有效处置。居民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维护,金融业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金融体系强基工程,完善多元金融业态
1.完善传统金融体系
支持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向市级分支机构积极争取资源,依托特色特长,合理扩大规模。立足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服务实体经济的专营机构,延伸服务网络。持续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重点城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城步经济社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机制,指导地方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
2.做强本土法人金融机构
推动本土法人金融机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有效防控风险,持续提升竞争力。支持法人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扩充资本金,支持发行政府专项债为本土法人银行补充资本金。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专注县域经济,发挥支农支小支微功能,有效提供差异化、精准化、高质量金融服务。
3.发挥保险市场保障作用
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为企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促进保险与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有机结合。鼓励保险业与银行业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各产业领域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
(二)实施直接融资提升工程,持续优化融资结构
1.深入推进企业上市计划
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计划,全面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以产业园区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着力点,推动企业改制、挂牌。建立县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从传统优势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梳理、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技术、有前景的企业入库,准确把握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推动企业上市。优化上市服务政策,在开辟绿色通道、包容性审慎监管、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力度。提升企业上市服务精准度,加快构建涵盖管理咨询、技术咨询、财务咨询、法律咨询等领域为一体的一站化“保姆式”服务体系,推动园区设立企业上市辅导中心,“一对一”精准对接和服务上市后备企业。
2.构建多元债券融资体系
围绕传统优势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国有企业发行专项债券、企业债券。鼓励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引进新增合作方,实现股权融资,或发行增信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
(三)实施产融结合示范工程,提升服务实体质效
1.实施融资畅通专项行动
加大实体经济信贷供给。突出政策导向,县人民银行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开展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依托金融科技手段,结合“信易贷”等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扶持政策、涉企信息、融资需求、金融产品等资源,打造集政策法规咨询库、企业数据信息库和金融产品推介库为一体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投融资线下对接机制。依托上市辅导中心、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平台,搭建常态化运转的投融资对接机制,构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全生命周期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考评督促激励机制,发挥政府“指挥棒”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工作为基础,探索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精准统计制度,为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决策参考。
2.金融全面服务对外开放
完善外贸金融服务体系。建立金融信息服务与反馈机制,精准对接,提供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强化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授信支持,并为其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和单证审核要求。
3.金融全力保障民生领域
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综合运用“创业担保贷”、失业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创业就业。推动金融与民生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养老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等领域资源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行业经营特点开发特色金融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对社区支行进行“适老化”改造,督促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健全便利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流程,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完善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发挥保险民生保障功能。完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体系,大力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和各类职业责任保险。
(四)实施乡村振兴助力工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精准度
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挥国有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粮食安全、农田水利、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智慧农业产品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及烘干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促成银政企合作,提升运用各类投融资模式的能力,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技互联等“三农”关键领域建设需要。
2.扩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面
激活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支持农信担保机构主动对接县域特色农业产业融资需求,积极推广与当地农产品生产周期相适应的系列惠农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结合已有农产品保险品种,探索开发针对低收入群体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防止返贫保险,推广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扩大风险覆盖范围,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提供坚实保障。
3.激发城乡协调发展动能
鼓励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上争取资源,将新型城镇化项目列入重点支持领域,促进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针对部分银行机构存贷比偏低的问题,立足经济与金融发展实际,开展存贷比提升行动,采用下发督办单、开展监督约谈等形式,明确基础金融服务数据统计口径,动态识别、计量、管控存贷比偏低的银行机构,阻止县域资金外流。督促涉农金融机构把提高存贷比、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作为中心任务,严格落实涉农、小微企业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监管要求,鼓励基层敢贷、愿贷,确保基层能贷、会贷。
(五)实施绿色金融转型工程,加注高质量发展动能
1.引导金融机构“绿色”转型
充分运用碳排放等金融工具支持,提高银行机构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绿色信贷投放。积极对接国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统计监测机制和评价体系。逐步将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纳入金融机构考核,倒逼金融体系主动转型,督促其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开展内部架构改革,新设或升格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机构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设立绿色金融联盟等行业合作组织。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围绕循环经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探索构建包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融资担保等产品在内的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投贷联动绿色融资服务模式,创新“股权+绿色信贷”和“绿色信贷+认股权证”等融资方式。积极响应省级“绿色城镇建设工程”,加强对南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等重点工程的金融支持,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
(六)实施金融生态涵养工程,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完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主体和职责,统筹地方金融发展和改革重大事项。支持县、乡地方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地方金融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县乡两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队伍和能力建设。
2.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体系
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监管,在避免监管套利的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管,适度调整监管要求,降低监管成本。完善金融风险监测机制。积极协调推进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全面性防控、根源性防控、潜藏性防控、行业性防控等多种金融防控理念,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标本兼治处置化解各类风险。全面排查、综合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压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和银行主体责任,指导高风险机构“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3.防范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积极开展网络借贷风险治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严惩保险黑中介等行动,将治理管控责任“网格化”延伸至街道、社区一线,指导基层工作人员识别涉众型金融犯罪,保障公众财产安全。构建金融风险有效处置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灵活处理涉众型金融犯罪,以实际造成的社会损失作为衡量犯罪后果的标准,最大程度维护投资者利益。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陈案按时销号,强化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异化。建立金融守法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结合区域金融合作发展进程,做好各项新闻策划工作,支持村居、社区等定期进行安全理财知识宣讲,强化居民金融安全意识,从源头遏制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活动。
4.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保障农户隐私的前提下,探索向金融企业开放共享涉农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加强金融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学金融、懂金融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保障措施
加强全县金融改革发展组织领导,发挥县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由分管金融的县领导任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县政府金融办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综合研判金融经济形势,密切对接信息,共同商讨、决策重大事项,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工作督导,切实推进规划有效落实。研究制订规划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各项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内容纳入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定期检查、阶段性评估与总结,切实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出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发展股权投资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切实推动城步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机构实施激励;落实跨境金融税收优惠及出口贸易融资利息优惠政策,对支持跨境贸易及投融资力度大、效果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激励;完善特色农业专项金融支持政策,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政府激励为辅,推动城步农业特色金融投融资及保险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明确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主体,从严从重打击黑中介、反洗钱、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严厉打击金融偷税漏税及恶意骗取财政补贴行为。
实施金融人才引进工程。根据城步金融业发展需求,推动金融机构面向省内外大力引进各类金融管理和金融技术人才。结合城步金融发展实际优化“人才行动计划”,制定完善优越的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对高端金融人才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加强城步本地人才培养。设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每年鼓励组织金融人才研修班。全面推进与省内外高校的合作,量身定制人才培养计划,发挥高校和研究院在金融领域的专业智库作用,培养一批专业素养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金融人才。
(四)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针对“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重点规划、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创新金融知识宣传方式,进一步完善公众金融知识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众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为金融发展改革与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