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函〔2025〕1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专门教育指导
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0号)精神,切实有效推进我县专门教育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特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及省市专门教育工作要求,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县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王章志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永兴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 斌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于小勇 县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张荣向 县关工委副主任
付昭君 县法院副院长
杨焕化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汤艳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本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秦 轩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耀东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文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洁 团县委副书记
曾霞玲 县妇联副主席
委员会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如需印发文件,由县教育局代章。委员会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