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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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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拓宽投资渠道,助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以确定社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规模及招商范围

1.实施规模:涉及全县13个乡镇(场),拟完成开发耕地约2000亩,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土地复垦、耕地培管指标确认等,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8亿元。

2.招商范围。社会投资主体负责包括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耕地指标确认的全部工作;全额负责工程施工费及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负责协助县人民政府耕地指标交易工作。

最终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面积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指标确认入库的指标数据为准。

三、招商模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商。由政府主导,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审核来确定社会投资主体,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四、运作模式及投资回报

1.政府主导。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项目监管和环境协调。社会投资主体依据政府拟定的目标任务,合理选址、全面实施,按照社会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开发建设实施”的项目运作模式开展工作。投资开发形成的耕地指标归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有。

2.社会投资主体负责全额投资实施。(1)前期工作:项目地块核查、选址立项、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2)施工:施工管理、监理服务、工程结算、竣工资料及验收等;(3)指标确认: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指标报备、确认、入库、交易、交易后指标划转等工作;(4)全额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工程施工费、项目工作经费,拆旧复垦奖补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其他费用等直至获得耕地指标确认、部级备案、指标入库的所有费用。

3.(投资回报)利益分配方式。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社会投资主体以完成的指标交易金额,进行奖补投资回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社会投资主体投资开发形成的各项指标归县人民政府,在完成指标交易后由政府按交易价格30万元/亩时,分配比例为交易总金额的30%归社会投资主体(作为社会投资主体的开发成本及利润回报),70%归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超过省厅下达我县指标任务数,社会投资主体自行完成交易的增加5%的奖补回报。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接受联合体方式,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需体现各方投融资、项目建设和指标销售等优势。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情况,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社会投资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显示报名时间内的网站查询截图。

4.在全国近三年来签订了2份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5.具备本项目施工地乡、村的协调能力。

六、投标(商)保证金

商业信誉保证金为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18000000.00),在递交相关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招商人指定账户。商业信誉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招商人向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项目拆旧复垦奖补资金;招商成功后社会投资主体按项目施工费的1.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打到指定账户,并严格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执行,待项目全部完成交易后无息退还。在签订协议时,社会投资主体需存入项目总投资的50%资金到专项账户,用于项目拆旧复垦奖补等开支。

投标(商)保证金汇入帐号--

开户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城步支行                                

银行账号:1906020529024928223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截止日期:2022 8 5 日。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现场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八、责任要求

1.社会投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制度,服从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所有项目必须由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影响城乡建设管理与运作,实现共赢。

2.社会投资主体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不予以通过,商业信誉保证金予以退还;社会投资主体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或第三方举报查证属实的,中标作废,商业信誉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九、合作方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领取《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招商文件》。如有三个及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则按招商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商)委员会综合评价打分,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社会投资主体,由招商人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方式

本招商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代理机构:长沙权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城步县儒林新田社区城西北路745

联系人:肖洪琼

: 13549686291/18473968757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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