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5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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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扶办联〔2018〕8号
关于调整2016—2017年部分项目计划(第二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项目单位:
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时发挥作用,结合相关乡镇、项目单位项目实施情况,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核实,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2016—2017年部分报账结余及没有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第二批)进行调整。
一、本次调整的项目计划资金共计452.909447万元,具体调整项目见后附表。
二、调整后的项目计划资金全部退回至国库,然后拨至涉农资金整合专户,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需要,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安排资金计划,相关项目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 财 政 局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2016—2017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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