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5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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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贫组字〔2017〕26号
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预算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16号)精神,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30号)要求,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
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计划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共445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本次资金项目计划主要用于贫困村洪灾后村组道路、农田水利、人安饮水等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尽快恢复灾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实现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目标。
三、各乡镇(场)、驻村帮扶单位、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城步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2日
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定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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