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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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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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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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城步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生效日期 : |
2024-10-14 |
有效期: |
永久 |
目 录
一、城步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二、城步县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2.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3.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4.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5.城步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6.城步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7.城步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8.城步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9.城步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10.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表
11.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12.城步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13.城步县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城步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2.城步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3.城步县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4.城步县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5.城步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6.城步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城步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城步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3.城步县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4.城步县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1.城步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2.城步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3.城步县本级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4.城步县本级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5.城步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安排转移支付表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城步县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城步县2023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城步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4.城步县2023年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六)重大投资安排及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城步县2023年重大投资安排情况表
(七)城步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1.城步县2023年衔接资金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明细表
三、相关说明
城步县2023年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的说明
城步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城步县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说明
城步县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3年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说明
《城步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城步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报 告
(2024年9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杨进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全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完成财政总收入47465万元,为年初预算48136万元的98.61%,比上年同期增加8415万元,增长21.55%。2023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369万元,为年初预算33114万元的100.77%,比上年同期增加2708万元,增长8.8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20531万元的100.82%,比上年同期增加1783万元,增长9.43%;非税收入完成12669万元,为年初预算12583万元的100.68%,比上年同期增加945万元,增长8.05%。
1.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财政部门:完成10741万元,为年初预算10598万元的101.35%,比上年同期增加694万元,增长6.91%。
(2)税务部门:完成36724万元,为年初预算37538万元的97.83%,比上年同期增加7721万元,增长26.62%。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完成2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20531万元的100.82%,比上年同期增加1783万元,增长9.43%,其中:增值税完成5938万元,为年初预算5826万元的101.92%;企业所得税,完成1738万元,为年初预算1586万元的109.58%;个人所得税完成315万元,为年初预算385万元的81.82%;资源税完成49万元,为年初预算60万元的81.6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25万元,为年初预算750万元的96.67%;房产税完成1985万元,为年初预算750万元的264.67%;印花税完成1830万元,为年初预算600万元的305%;城镇土地使用完成445万元,为年初预算500万元的89%;土地增值税完成3075万元,为年初预算2600万元的118.27%;车船税完成501万元,为年初预算525万元的95.43%;耕地占用税完成1781万元,为年初预算5060万元的35.20%;契税完成2282万元,为年初预算1865万元的122.36%;环境保护税完成36万元,为年初预算24万元的150%。
(2)非税收入:完成12669万元,为年初预算12583万元的100.68%,比上年同期增加945万元,增长8.05%。全年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97%。
(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425万元,为年初预算3031万元的80.01%,比上年同期增加1468万元,增长153.40%。
(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671万元,为年初预算11991万元的9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239万元,增长57.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285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7万元,下降0.3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以前年度由县级列支,2023年起由市级统一列支,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归市级列支的金额为11380万元,同口径下全年支出296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3万元,同比增长3.62%。分项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77万元,为调整预算37757万元的84.96%,同比增加1517万元,增长4.96%;
2.国防支出93万元,为调整预算229万元的40.61%,同比增加85万元,增长1062.5%;
3.公共安全支出10437万元,为调整预算9142万元的114.17%,同比增加2495万元,增长31.42%;
4.教育支出57649万元,为调整预算55744万元的103.42%,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0.37%;
5.科学技术支出6019万元,为调整预算3865万元的155.73%,同比增加241万元,增长4.1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56万元,为调整预算3783万元的88.72%,同比减少254万元,下降7.0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17万元,为调整预算42649万元的91.72%,同比减少2959万元,下降7.03%;
8.医疗卫生支出19605万元,为调整预算35326万元的55.50%,同比减少9772万元,下降33.26%;
9.节能环保支出9682万元,为调整预算9421万元的102.77%,同比减少1372万元,下降12.41%;
10.城乡社区支出11974万元,为调整预算16112万元的74.32%,同比减少1729万元,下降12.62%;
11.农林水支出56245万元,为调整预算62654万元的89.77%,同比减少1237万元,下降2.15%;
12.交通运输支出14593万元,为调整预算9748万元的149.70%,同比增加8230万元,增长129.34%;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0万元,为调整预算756万元的91.27%,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5.48%;
14.商业服务业支出1373万元,为调整预算702万元的195.58%,同比增加422万元,增长44.37%;
15.金融支出108万元,为调整预算180万元的60%,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14.29%;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00万元,为调整预算1651万元的127.20%,同比减少737万元,下降54.07%;
17.住房保障支出8302万元,为调整预算9245万元的89.80%,同比增加268万元,增长3.34%;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9万元,为调整预算498万元的142.30%,同比增加347万元,增长95.86%;
19.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737万元,为调整预算3482万元的136.04%,同比增加1111万元,增长30.64%;
20.债务付息支出6299万元,为调整预算7037万元的89.51%,同比增加602万元,增长10.57%;
21.其他支出87万元,为年初调整预算575的15.13%。
2023年,教育、科技、交通、住房等重点支出,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3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17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7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1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194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317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192万元),上年结余2530万元,调入资金207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3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4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0万元,收入总计326462万元。
2023年一般预算支出2852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5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7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支出总计3242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17万元。
2023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7715万元,为年初预算67520万元的11.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4587万元,为年初预算49087万元的50.09%,比上年同期减少10031,下降28.9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7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300万元,上年结余27698万元,调入资金3378万元,收入总计68275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4587万元,上解支出22万元,调出资金13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00万元,支出总计36747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31528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700.8万元,为年初预算37430.6万元的92.7%。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373.4万元,为年初预算33000.7万元的104.15%。当年收支结余32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8.2万元。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60.8万元,支出6431.7万元,滚存结余1526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640万元,支出27941.7万元,滚存结余207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21年起市级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21年起市级统收统支);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23年起省级统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38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收入总计19451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19438万元,支出总计19441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年终结余10万元。
五、财政运行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一)取得的成绩
2023年,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经济发展疲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多重因素带来的压力,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在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效发挥了财政对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2023年我县获评全省预算执行分析和财政决算工作先进县、全省财源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县、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先进县、全省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县、全省财政综合工作优秀县、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国有企业月报工作先进县,在省厅对市县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中保持为A级。
1.创新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开展财源建设大调研,因税施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财税政策激励作用,着力培育建设骨干主体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实现能力。盘活“三电”资源,出台了《推进全县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十条措施》,加速规范和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做好“山、水、光”三篇文章全力开发三电资源,积极引进大唐华银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和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建成8个风电场,装机26万千瓦;水电站124个,装机20万千瓦;扶贫电站93个,装机8000千瓦,电力税收成为全县主要税源;依托全县山地楠竹资源优势,依照竹笋-竹麻-楠竹生产过程,形成竹笋加工、竹麻造纸、楠竹加工一条龙生产线,全力做大楠竹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助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大力开展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打造“党政领导、财税主责、县乡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信息协力”的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成立9个专班大力加强税收领域治理,清理入库印花税收1153.59万元。
2.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福祉。2023年全县安排“三保”资金147654万元,加大对教育、农业、医疗、就业和社保、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全年安排乡村振兴整合资金19886.4万元,确保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节用裕民。
3.加强债务管理,强化风险意识。2023年通过增收节支、盘活“三资”、年初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共计还本付息2.8亿元(不包含再融资债券本金),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16亿元,支付债务利息1.64亿元。2023年积极盘活“三资”,完成“三资”处置收益4.6574亿元,完成年任务1.5亿元的310.49%。努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2023年我县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财政收入任务完成难度大。由于我县工业基础薄弱,没有骨干支柱产业,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进财税增收,但税源匮乏,增收规模小,增长幅度低,税源不稳定,财政收入任务十分艰巨,完成难度大。二是刚性支出压力相对较大。2023年“三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落实干部待遇等工作都需要大量资金,财政保障捉襟见肘,压力巨大。三是财政运行风险仍然较大。2023年还本付息68217.78万元,其中:还本金额为51868.55万元(包含再融资债券40248万元),还息金额为16349.23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资金较往年相比下降明显,省厅调度资金减少,还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等级仍将处于风险提示区(黄色预警地区)。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巩固和完善创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财源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一周一调度,抓重点、补短板,大力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形成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收入完善涉税平台建设,部门携手行动,全面清理各类税收,堵塞收入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资产处置机构,加强门面、国资的分类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抓好税源培植巩固,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助企纾困政策,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基层“三保”等风险的研判预警,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筑牢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严从紧从细从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二)科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全盘考虑、有保有压,在落实“三保”同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提升民生福祉。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
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强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行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优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的管理流程,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探索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今后,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人大的正确监督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担当、团结奋进,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1.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2.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3.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
表
5.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6.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7.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8.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
明细表
9.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经济
分类明细表
10.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表
11.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
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12.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
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13.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5.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6.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7.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8.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9.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20.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总表
21.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总表
22.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总表
23.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总表
2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25.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26.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27. 城步苗族自治县本级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28.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安排转移支
付表
29.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0.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3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3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投资安排情况表
34.城步县2023年衔接资金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城步苗族自治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227177万元,比上年增加710 万元,增长0.31%。其中:
(一) 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3792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1.09% o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 2188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 1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 426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31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5.94%;
其他税收返还 446 万元;
(二)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76万元,增长0.74%,主要是上级增加了转移支付,其中:
1. 结算补助收入15542万元,比上年增加3343万元,增长27.4%,主要是2023年新增了一次性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879万元;
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4258万元,比上年增加5949万元, 增长 12.31%,主要是省厅调整了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分配办法(按标准收支缺口和单项因素分配法计算)2023年新增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3. 体制补助收入370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 4.99%,主要是正常增长;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9890 18197 万元,比上年增加1693万元,增长9.3%,主要是正常增减;
5.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61 万元,与上年持平,为固定基数,无变化;
6.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1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主要是因2023年属于产粮大县省厅下达的奖励资金;
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782万元,比上年增加 1394万元,增长16.62%,主要是国家重视生态建设增加转移支付资金;
8.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16万元,增长7.28%,主要是正常增减;
9.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20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为固定基数,无变化;
1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9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26万元,增长8.04%,主要是正常增减;
1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31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24%,主要是正常增减;
12.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5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增长14.02%,主要是减少长江保护等专项行动经费;
13.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2999万元,比上年增加985万元,增长8.2%,主要是增加了徐特立项目建设资金;
14.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 万元,与上年持平;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91万
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下增长2.08%,主要是正常增减;
16.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029万元, 比上年增加1151万元,增长7.74%,主要是正常增减;
17.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03万元,比上年减少12689万元,下降72.96%,主要是2023年医保市级统筹减少1138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18.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79万元,比上年减少1406万元,下降75.07%,主要是减少了南山国家公园采矿权退出补偿专项资金;
19.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928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1.52%,主要是正常增减;
20.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7万元,增长8.67%,主要是正常增减;
21.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20 976 万元,比上年减少456万元,下降46.72%,主要是2023年省厅调减了2022年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指标418万元;
22.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2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5.66%,主要是正常增减;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2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9.23%,主要是正常增减;
24.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9万元,比上年增加5957万元,增长219.98%,主要是2022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指标2933万元下达后追减,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当年为-2677万元,2023年该指标从新下达;
25.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48 万元,比上年减少383万元,下降72.13%,主要是正常增减;
26.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11114万元 ,主要是2022年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1114万元为一次性转移支付收入;
27.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746万元,增长254.02%,主要是增加了灾害防治、新冠病毒疫苗用及接种费用。
(三) 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10万元,比上年减少807万元,下降3.6%,主要是上级减少了转移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9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11.11%, 主要是减少了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
2.国防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主要是正常增减;
3.公共安全91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49.18%,主要是增加了市级禁毒工作补助资金;
4.教育512万元,比上年减少330万元,下降39.19%,主要是减少了西岩镇初级中学基建资金;
5.科学技术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16.13%,主要是正常增减;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4.35%,主要是正常增减;
7.社会保障和就业2285万元,比上年增加1548万元,增长210.04%,主要是增加了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基建资金。
8.卫生健康868万元,比上年增加486万元,增长127.23%,
主要是增加了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和应对新冠感染救治高峰紧急购置医疗设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9.节能环保9120万元,比上年减少7182万元,下降78.75%,
主要是减少了儒林镇城南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资金6176万元和邵阳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671万元;
10.城乡社区61万元,比上年减少2292万元,下降97.41%,主要是上级减少转移支付;
11.农林水10890万元,比上年增加6672万元,增长158.18%, 主要是增加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
12.交通运输740万元,比上年减少91万元,下降10.95%,
主要是正常增减;
13.资源勘探信息等141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
23.78%,主要是正常增减;
14.商业服务业等189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12.09%,主要是正常增减;
15.金融39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58.51%,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90万元,比上年减少212万元,下降42.23%,主要是减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17.住房保障1568万元,比上年减少759万元,下降93.82%,主要是减少老旧小区专项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18.粮油物资储备12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33.33%, 主要是正常增减;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17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下
降12.5%,主要是减少了乡镇应急能力建设资金;
20.其他收入114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长80.95%,主要是增加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经费;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政府债务总限额3601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215080万元(含外贷限额 0),专项债券限额 145100万元。截止2023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7522.6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14722.66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4280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省转贷新增债券限额269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0192万元, 专项债券限额16800万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0192万元,专项债券16800万元,平均期限7年,平均利率3.25%。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2548.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748.65万元,专项债券1080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1453.65万元, 其中一般债券利息7139.89万元, 专项债券利息4313.76万元。
三、城步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2023年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 ) 、《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18]7号 )的文件要求,在县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了“大绩效”管理理念,推进了我县财政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创新性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创造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工作。城步财政局202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在省财政厅对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健全的组织机构
2014年在县财政局设立了绩效评价股,与财政局预算股和各股室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联络机制《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城政办发[2016]31 号)。
(二)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013年初我县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2022年调整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府办、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日常事务。
(三)出台相关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绩效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城财绩办[2022]2号)、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财绩[2023]1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3]2号)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估工作
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以及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组织本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分别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县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开展事前政策绩效评估、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事前项目绩效评估、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开展事前项目绩效评估、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开展事前政策绩效评估;本级财政部门对县奶业发展基金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县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等四个项目开展事前政策绩效评估工作。
(二)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根据省厅年初的布置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10万元以上的县级专项资金和所有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必要条件。县级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申报;我县对工业发展资金、生态建设支出、安全基金、农村公路养护、乡村振兴资金等168个超过10万元的县级项目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金额为63,024.57万元。
2、部门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对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所有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跟踪运行监控。本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申报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同时为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在年末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2024年预算安排的依据。本级财政部门将重要绩效目标与2023年度预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
(三)实现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
全范围覆盖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县本级共完成绩效评价单位86个,实现一般预算支出全范围覆盖,其中:
绩效自评86个,重点评价单位、项目1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政府债券项目2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1个;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2个;一村一辅警项目1个)。
1、绩效自评
2023年度全县所有8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上一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都开展了绩效自评,实现预算支出四本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建立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复评机制,县财政局组织对本级预算部门自评结果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进行通报。
2、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工作需要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儒林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三个预算单位的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县卫生健康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湖南省金九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政府购买服务南山镇、丹口镇等乡镇污水厂处理运行费及管理费项目、县民政局殡仪馆(陵园)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S251/S341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农岩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县住房保障中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雨露计划项目、县2021-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白毛坪镇小寨村1至6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项目等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对参与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及所在地的部分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各单位根据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县财政局组织对重点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县人大汇报。
(四)实现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全覆盖
对全县所有86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县级专项资金在内)行为过程实行跟踪监控,采取自行监控的方式,按季度向财政报送监控表,财政及时掌握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部门预算单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加快执行进度。县财政局对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垃圾清扫清运项目等重大政策、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工作,出具重点监控报告并予以通报。
(五)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建立反馈整改机制
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果反馈给实施单位或相关的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相关的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提高了资金绩效管理。并把所有反馈的意见分类汇总形成全县绩效工作总结和相关建议上报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领导部门,为领导参考决策提供绩效评价意见。
2、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
在年初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年末对所有实行目标管理申报的县级专项资金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在编制下一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并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对拒不开展绩效自评的部门和单位,不予安排。
3、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所有绩效评价结果在“中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
《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年底由财政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占分10分值,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提拔的依据,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七)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今年下发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通知,积极配合协助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与有专项资金的单位联系,实地督查并指导他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迎接评价检查。
(八)创造性开展了项目资金绩效预算审核工作
做到有的放矢,对全县86个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同布置、一同编制、 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从源头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到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
(九)进一步开展财审联动工作
通过财审联动狠抓问题整改促使预算单位更加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实效,更加规范、精细地使用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加强媒体宣传,创造良好氛围
广泛利用媒体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本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城步:多管齐下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城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南城步盘活“林业+水利+光伏+风电”资源资产》等多篇文章,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一)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业务人员、局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经办人员,举办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相关管理办法和填报注意事项;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板块全省上线实施方案》,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业务人员、局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经办人员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理念有待提高
各单位认识不到位。随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对绩效理念有了一定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单位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效益与己责任不大,
因此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二)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有待加强
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形成以后,大部分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层面,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没真正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衔接起来。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有待提升
部门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平衡,在工作流程、开展质量上存在明显差异。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仍比较粗糙、细化量化程度不够;多数部门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体系建设未跟上,个别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绩效监控不够及时、全面,绩效评价工作不够深入,绩效自评报告过于简单;部分单位落实绩效评价整改建议力度不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要前瞻性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以及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组织本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二是深化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股、各业务股室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审融合。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使绩效目标成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必要前提。在下一年度,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继续将预算全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等四本预算范围。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各部门预算单位每季度向财政局绩效评价股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报表;县财政局在部门预算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着力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年度预算执行终了,组织资金使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实行自我评价;县财政局在部门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复评。选取5-8个工程项目、部门预算单位、县级专项资金委托中介机构实行重点绩效评价。
(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建立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管理激励与问责机制
一是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跟踪问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引导预算单位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理念,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四、城步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城步县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城步县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141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1002万元,决算数占预算数的87.8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数78万元,决算数144万元,决算数占预算数的184.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70万元,决算数524万元,决算数占预算数的78.21%;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393万元,决算数334万元,决算数占预算的84.99%。
2023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02万元,比上年1365万元减支363万元,下降26.59%。其中:公务接待费334万元,比上年434万元减支100万元,下降23.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万元,比上年575万元减支51万元,下降8.87%;公务用车购置费144万元,比上年356万元减支212万元,下降59.55%;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县级“三公”经费下降26.59%,主要是去年按照省公安厅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新购置了公务用车,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下降幅度大。今后各县直部门仍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编列预算,从紧安排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2023 年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说明
2023年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在开展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选取了8大类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资金额达9388万元,涵盖旅游产业发展、公路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科技、园区工业发展等重点领域。
(一)旅游产业引导资金安排情况
为促进城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城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2023年安排了200万元用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与申报计划规定的范围一致,资金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且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此项目,达到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
(二)园区工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为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工业集中区将通过委托帮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帮扶对象签订产业委托帮扶协议。为委托帮扶贫困户、为楠竹产业发展,做到合理开发,永续利用。2023年园区工业发展资金安排487万元,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科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为促进县奶业发展,科技振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47万元,其中含奶业发展基金200万元,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公路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和道路养护等公路建设县级配套资金情况
2023年安排公路建设县级配套资金1119万元,全部用于公路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和道路养护等公路建设开支。专项资金的安排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五)生态建设支出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为保护地下水源和大气,保护周边生态环境,2023年下达污水处理费1752万元,垃圾无害化运营费507万元,垃圾清扫清运和环卫经费804万元,南山、丹口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及管理费500元,合计3563万元,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铺开,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城市建设支出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402万元,主要用于人防专业队伍训练、人防宣传业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防警报系统维护运行;用于奖励修建好民族风格特色建筑的户主,促进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便于发展旅游事业;通过完成多方面规划编制项目,为全县的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及服务保障。
(七)重点项目工程款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307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工程款,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推进,并组织相关人员督查。各个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提供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供周边人民的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八)会议室改造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为了提升会议质量,安排100万元作为会议室改造经费,重点改造政府办三楼会议室和党校会议室。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支持方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附件2:《城步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