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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
发布时间:2016-12-0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编制46名,其中县级领导8名,主任1名,副主任7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组长24名。核定机关后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2、机构设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秘书组、行政财务组、建议提案组、综合组信息宣传组、信息调研组、政工组、规范性文件审查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组、行政复议应诉组、山林纠纷调处组、应急管理组、金融工作组。

3、主要职能。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授权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土桥农场管理区)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等。

(二)绩效目标

2015年绩效总目标是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全面协调、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

二、部门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5年我办实际完成支出126027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9369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5591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7464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406634万元,比上年降低2%。

(二)预算执行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财政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

(三)预算管理

一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2015预算由我办根据上级要求及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进行编制,报县政府审查批准后,再会同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年度2015预算支出,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开始执行。二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由我办的行政财务组负责管理,由行政财务组负责向财政局申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资金拨付按照工作完工进度,经行政财务组组织相关部门核实后开具拨款通知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方可拨付。三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专项资金由我办行政财务组负责会计核算。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我办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 “一个战略,四个目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2. 预算执行较为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 100%,预算控制率达到 100%,全年无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 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低于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一是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二是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正确核算收入、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三是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社会效益评价

2015年我办着力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枢作用。一是突出优质高效服务,参政设谋水平实现新提升。及时跟踪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迅速展开调研,确保了县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2015年共收集信息600余条,其中向省、市报送信息100余条,多条信息得到领导肯定批复。共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等各类讲话材料、汇报材料、综合文稿200余篇、60余万字,在上级报刊杂志发表的领导署名文章20余篇,切实推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亮点工作的挖掘推介。共筹办政府常务会16次,县长办公会12次,其他各类会议800余场次,为组织承办大型会务和重要活动积累了丰富经验,保障了2015年中国·湖南(南山)六月六山歌节等重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突出综合协调沟通,各项业务工作开创新局面。2015年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26件,严格按照交办、办理、答复、总结,建议提案答复率100%,见面走访率100%,满意率100%。协助县政府处理好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涉法事务,依法保障了政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流程管理,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0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加强应急值班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了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处置及时。2015年政府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000余条,其中公示、公告150余个,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情况新闻2200余条;发布县政府47个部门291项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提供93个办事流程图、108个办事表格下载,累计办件5700多件。研究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机构信贷营销考核奖励办法(修订)》、《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专项应急预案》等文件,有力维护了金融稳定,优化了诚信和谐环境。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无偿献血990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在全市排名第一。三是突出专题学习教育,和谐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态度进一步端正,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15年共受理群众来访456批2016人次,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切实开展“三联二访一帮”活动和精准扶贫,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集中资助困难家庭,干部职工分别确定了1—2户联系帮扶家庭,并制定了《坳头坪村2015-2017年扶贫工作计划》。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共梳理制度25个,其中新修订《值班室工作制度》《机关效能八项制度》《财务管理及会审制度》等6项制度,制度执行以来,我办工作效能明显提升。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财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我办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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