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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信息来源:财政局 作者: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局

 

城财联〔201537


关于下达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财社指〔2015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给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4321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4)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务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工作,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拨付经费挂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县卫生局《关于明确乡镇(中心)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支范围的通知》(城卫函201436)和《关于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的整改方案》(城卫函201445)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增加新的服务类别,重点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高居民感受度。务必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严格考核,及时兑现乡村医生补助(2015年按服务人口人均19元)。

附表:城步苗族自治县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人、元
    常住人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资金 备注
儒林镇卫生院 73320 306751  
茅坪镇中心卫生院 18414 77039  
蒋坊乡卫生院 11102 46448  
西岩镇中心卫生院 63820 267005  
威溪乡卫生院 8161 34143  
丹口镇中心卫生院 24357 101903  
长安营乡卫生院 5641 23600  
白毛坪乡中心卫生院 15279 63923  
兰蓉乡卫生院 8718 36474  
汀坪乡中心卫生院 16925 70810  
五团镇卫生院 10898 45594  
南山镇卫生院 2464 10310  
    259099 1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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