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决算(草案)
报 告
(2015年8月25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5〕29号文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4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我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5239万元,为年任务35156万元的100.24%,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6.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收入)完成26011万元,为年任务22671万元的114.73%,比上年同期增加6106万元,增长30.68%;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373万元,为年任务2770万元的85.67%,比上年同期增加77万元,增长3.3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855万元,为年任务9715万元的70.56%,比上年同期减少1251万元,下降15.43%。
(一)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县国税局:全年总任务9949万元,完成8017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80.58%,比上年同期减少262万元,下降3.16%。
2、县地税局:全年总任务14294万元,完成1392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97.38%,比上年同期增加2005万元,增长16.83%。
3、县财政局:全年总任务10913万元,完成13302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21.89%,比上年同期增加3189万元,增长31.53%。
(二)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完成12378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1318万元的109.37%,比上年同期增加2936万元,增长31.10%;
2、非税收入:完成13633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1353万元的120.08%,比上年同期增加3170万元,增长30.30%;
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373万元,为年预算任务2770万元的85.67%,比上年同期增加77万元,增长3.35%;
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855万元,为年预算任务9715万元的70.56%,比上年同期减少1251万元,下降15.43%。
二、2014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8093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96654万元(即年初预算数74861万元,加上年结转18490万元,加上级追加10198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700万元,调入资金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6万元)的92.01%,比上年增加41431万元,增长29.7%。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1764万元,上年结转281万元,上级追加7118万元,动用预备费173万元,科目调剂80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422万元,实际支出262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7%,比上年增加5700万元,增长27.73%。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295万元,科目调剂-3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4万元,实际支出2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11.39%。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3880万元,上年结转223万元,上级追加2357万元,动用预备费94万元,科目调剂16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721万元,实际支出66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1%,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长28.64%。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17874万元,上年结转1297万元,上级追加11436万元,动用预备费70万元,科目调剂96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3752万元,实际支出320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91%,比上年增加2226万元,增长7.47%;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509万元,上年结转49万元,上级追加395万元,动用预备费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56万元,实际支出8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93%,比上年增加508万元,增长130.2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815万元,上年结转422万元,上级追加86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106万元,实际支出16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63%,比上年增加559万元,增长50.9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688万元,上年结转1731万元,上级追加15253万元,科目调剂4042万元,动用预备费9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7807万元,实际支出263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8%,比上年增加6971万元,增长36.01%。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4726万元,上年结转 911万元,上级追加10707万元,动用预备费41万元,科目调剂8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470万元,实际支出154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03%,比上年增加3421万元,增长28.35%。
9、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1539万元,上年结转1474万元,上级追加5506万元,动用预备费1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534万
元,实际支出67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76%,比上年增加2696
万元,增长66.98%。
1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934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上级追加20万元,动用预备费8万元,科目调剂2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22万元,实际支出24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9%,比上年减少654万元,下降21.3%。
1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5776万元,上年结转9104万元,上级追加21219万元,动用预备费77万元,科目调剂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6272万元,实际支出324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36%,比上年增加9171万元,增长39.46%。
1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1036万元,上年结转774万元,上级追加8016万元,科目调剂34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172万元,实际支出91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16%,比上年减少870万元,下降8.66%(原因是县级安排2350万元提前在2013年列支)。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509万元,上年结转386万元,上级追加1434万元,动用预备费10万元,科目调剂7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09万元,实际支出16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4%,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3.16%。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685万元,上年结转327万元,上级追加1469万元,动用预备费5万元,科目调剂7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62万元,实际支出20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6%,比上年增加490万元,增长31.11%。
15、金融支出。动用预备费1万元,科目调剂23万元。调
整预算数为24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36.84%(下降原因是部分科目调整到农林
水科目)。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484万元,上年结转58万元,上级追加1585万元,科目调剂-5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68万元,实际支出6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0.56%,比上年减少329万元,下降34.24%。
1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100万元,上年结转1394万元,上级追加14155万元,科目调剂1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668万元,实际支出153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18%,比上年增加10748万元,增长232.79%(上级专项较上年增加10804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202万元,上年结转39万元,上级追加393万元,动用预备费10万元,科目调剂13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9万元,实际支出6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85%,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2.81%。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年初预算2118万元,科目调剂-192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3万元,实际支出193万元(含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87万元,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还本付息调整到节能环保科目,国债还本600万元单独反映),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59万元,下降45.17%。
2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12327万元,上级追加48万元,科目调剂-12331万元,调入资金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3万元,实际支出40万元(其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非税返回,预留普调工资、人员异动等支出年初时没法直接到科目,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调整),为调整预算的75.47%,比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93.52%。
三、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我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473万元,加上年结转18490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00 万元,调入资金9万元,收入总计19928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809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6万元,调出资金97万元,支出总计18356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716万元。2014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4年县审计报告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调整财政收入1256万元的问题
一是由于商务部捐款660万元没有指定具体用途,按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一般预算收入”中“其他收入”的“国内捐赠收入”。二是县非税局误将省财政厅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596万元以其他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今后,我们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甄别,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实财政收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关于虚列预算支出14122.42万元的问题
为使我县财政总决算中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暂存暂付款余额达到上级要求,不影响我县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年底对暂存款、暂付款、结余结转余额作了相应的账务调整,今后,我们将加快支出进度,严控借出资金,加大借出资金收回力度,减少暂付款、结余结转资金余额,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3802.34万元的问题
2015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暂付款的清理、追欠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能从借款单位年度指标中收回的,一律扣回;不能扣回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今年1—6月共收回出借资金2814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控财政借出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拨款695.92万元的问题
2014年提前预拨财政资金695.92万元已纳入2015年年初预算。依据新编《财政总预算会计》第三章第五节“关于预拨款项的内容”规定:“预拨款项是指按规定预拨给用款单位的待结算资金。预拨款项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以下两种原因。第一,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有的预算单位地理位置偏僻,不能按正常情况办理经费领拨,因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往往采用先预拨经费,然后再按照预算单位的工作进度逐步列支的经费拨付办法……第二,在预算年度交替过程中,有的款项属于跨年度拨款,这些款项属下年度的支出,但必须在本年度拨付,因而往往作预拨经费处理。”因此,预拨款项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是允许的,也是合理合规的。
(五)关于未按规定设置及使用预备费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民生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大,而我县财力有限,在安排资金时只能根据经重缓急的原则来安排,无法按规定将预备费一次性留足,只能逐年递增。2012年安排300万元,2013年安排400万元,2014年安排600万元,2015年安排700万元。
在预备费的动用方面,我县《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对预备费的使用有明确规定“预备费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或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5万元以下由常务副县长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50万元,由县长审批;50万元以上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们严格按新《预算法》要求及有关文件办理。
(六)关于多计提征管费42.9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于2015年8月12日将多计提的征管经费42.9万元缴入县国库。
(七)关于财政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县非税局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从2015年4月开始,对全县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尤其是将领取财政票据较多的县林业局、县安监局等单位作为重点开展清理。目前,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已接近尾声。
(八)关于财政收入40.3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由于全省非税征管系统存在的一个尚未解决的技术性难题,非税征管系统的运行模式为银行录数据、收款再将数据发送到省分行,然后再做数据返回,最后才将数据传送至各非税征管系统。导致非税收入入库有一个时间差,每年各单位12月31日存入的款项均停留在账面上无法上解国库,形成在途款。该笔资金已于2015年1月6日全额上解国库。我们将请求省厅尽快解决非税征管系统所存在的这一技术性问题。
(九)关于林业价格调节基金存在的问题
1、关于挤占挪用林业价调基金529.54万元的问题。我县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经济水平相当落后。十几年前,县森林公司倒闭时有1000多名员工下岗,为我县经济发展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包袱。当时为了解决这1000多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设立了林业价格调节基金这一收费项目。我局在该笔资金的管理和操作中,都是严格按照县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办理的,同时该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违背它设立的初衷,基本上用于解决县森林工业总公司下岗人员及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
2、关于林业价格调节基金未纳入国库的问题。该基金已缴入国库:2015年1月19日上缴36.07万元,6月5日上缴12.62万元,7月30日上缴27.61万元。
(十)关于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6640.15万元的问题
该资金属县各单位所收的押金及未确认的待查收入。押金属于往来科目范畴,根据项目按进展及完成情况,由各单位出具凭证予以退回;待查收入按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在二年内无法确认的才予以缴库。因此,该资金的滞留属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正常现象。至2015年7月30日,该资金已清理5915.49万元,余额只有724.66万元。
(十一)关于不按预算、程序拨款150.91万元的问题
县非税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为医疗资金和服务性收入,其中21个单位账户余额出现赤字,是由于各单位资金按非税缴款书缴入汇缴结算户,缴款单位账户与汇缴结算户两个账户之间划款不及时造成专户出现赤字。我们已于2015年1月30日全部整改到位。
五、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后续财源严重不足。2014年税源大户过千万元仅两个,即电力公司2898万元和烟草公司1086万元,200万至1000万元只有一个,即巫水公司完成282万元。今年要完成小康指标考核任务非常艰巨。
2、财政借出资金和债务日益增多,加大了财政运行的风险。2014年财政借出资金13802.3万元,新增债务59302万元,债务余额达119164万元。(新增大额债务如下:房产局棚户区改造1亿元;城投公司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9300万元、土地储备7500万元和2014年棚户区改造7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7000万元;交通局1.03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1400万元;兰蓉至芭蕉乡道1046万元;规划建设局2070.3万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00万元)
3、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结转资金较大。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后,我们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六、下阶段工作重点
新《预算法》从2015年元月1日实施,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行全口径政府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衔接,科学运筹政府财力。
2、继2014年县财政局等10个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后,2015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各部门要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第三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