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4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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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2022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一、今年目标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工作要求,我县2022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发放680户,发放金额约106万元。
二、资料要求
(一)上年度已享受的家庭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报告,本人签字;
2.户口薄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享受低保的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
4.申请表上社区签署初审意见,儒林镇人民政府签署复核意见;家庭人口信息须经儒林派出所在申请表上儒林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栏予以审核确认;
5.本人城步县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
6.属退役军人家庭的,提供退役军人证复印件;属残疾人家庭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7.承诺书。
(二)本年度新增的家庭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增加提供如下资料:
1.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和无建设用地证明;家庭住房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无工商注册的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时间要求
1.各社区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请资料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对初审合格家庭在社区进行首轮公示,并将相关资料报儒林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2.儒林镇人民政府在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复审,对复审合格家庭签署复核意见,并张榜公示;社区将复核合格家庭资料及时送交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在7月30日前送县住保中心。
3.县住保中心在8月15日前完成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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