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办字〔2016〕59号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邵阳市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确保在2016年底解决全县农村贫困农户D级危房改造和无房户住房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邵阳市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以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为主战场,以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危房户为精准改造对象,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合项目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社会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基本消除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工作程序,精准确定对象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农村D级危房中的贫困农户和无房户。农村D级危房贫困农户具体指已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并在省扶贫办备案登记和省住建厅信息录入登记的贫困户,其住房按照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D级危房的。各乡镇要做好精准扶贫危改户认定,加大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对接,将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认定准确。要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认定,将改造任务细化到贫困村、贫困户,抓好销号改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认定补助对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上述两类对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住房危险性、经济特困性、居住唯一性”的标准和条件,摸清底数,精准确定改造对象,确保“村村覆盖、应改尽改”。县对乡镇考核指标以本次精准确定对象数据库为依据。
(二)明确建房标准,严控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全县按1人户30—35平方米、2人户40—45平方米、3人户50—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16—18平方米的标准实施改造。各乡镇要严把贫困户建房质量,严控建房标准,降低建房负担,加强对被改造户建房质量的安全管理。要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的贫困加剧现象发生。
(三)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资金筹措
建立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推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规划建设、发改、财政、扶贫和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以解决贫困户建房资金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贫困户建房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整合移民避险安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资金,因户施策,打组合拳,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资金短缺的实际, 帮扶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问题;要加大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宣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鼓励农户通过国家补助和自身努力,实现危房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农户,要通过整合项目、社会帮扶的方式,确保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四)创新建设模式
此次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是乡镇党委、政府。对五保户、残疾人家庭、极度贫困户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实行“县统筹、乡镇村为主”的统规统建模式。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筹措建房资金、统一验收等工作;乡镇村负责宅基地科学选址和“三通一平”,保障正常施工,并负责解决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用品,县、乡、村三级分工进一步明确。此次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中没有资金自筹能力的危房改造对象,需要政府财政兜底保障,危房改造对象户基本上无能力自己组织施工的,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要改变过去那种危房改造对象自建模式,要求各乡镇学习“武冈模式”,依法选定一批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统一施工建设,才能既保证建设质量,又能保证建设进度,确保实现“选得准、建得起、搬得进、住得好”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6月5日)。制订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责任书》,全面安排部署攻坚行动。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实、准、全”的原则,安排专门力量进村入户全面核实辖区内农村贫农户D级或无房户的情况,上报《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精准花名册》,在并在6月4日前将《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精准花名册》进行公示并上报公示相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开工建设,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发力、扶贫到户。
(二)组织实施(6月6日—11月30日)。各乡镇实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三级评议、公示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乡镇政府与辖区危房改造对象签订协议书,严格按照居民点选址、规划建设方案和房屋建设标准,定标准、定时限、定任务,倒排工期,限时完成改造任务。做好改造对象信息采集、建档、录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其中数据录入实行开工一户、录入一户,验收一户、完善一户,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各乡镇按照验收花名册全面完善数据录入。为确保目标实现,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时间节点:6月5日前完成精准摸底,建立精准花名册,制订实施方案;7月31日前开工率达到50%;8月31日前开工率达到80%,竣工率达以20%;10月31日前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50%,入住率达到20%;11月31日前竣工率达以80%,入住率达到50%;12月31日前竣工率达到100%,入住率达到80% 。
(三)竣工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12月1日-12月15日为乡镇初步验收时间,12月16日—12月30日为县级验收时间。县级验收由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县级验收合格的农户由各乡镇按录入档案信息名单编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现表,经农户确认,报县规划建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博理同志任顾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映林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进录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耀平,县政府办主任张晓忠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开发局、县房产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做到每个村有一名挂点领导、一名驻村干部、一名村干部。
2、强化部门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这次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贫困农户D级危房改造和无房农户住房建设工作,并负责宅基地科学选址和“三通一平”,保障正常施工。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党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计划指导,科学统筹项目资金,适时调控工作进度;住建部门要牵头攻坚行动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危改政策深入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扶贫等部门要主动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的指导力度,确保农村有序建房;财政部门要牵头筹措资金、加强危改资金监管,并出台贷款管理办法;县房产局负责危房的鉴定;农业发展银行、城投公司要积极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动对接,搞好贷款服务工作;人社、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要及时跟踪审计、统计,强化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
3、加强督查督办。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采取由县直相关部门分片包干定期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绩效办不定期督查等形式不断强化督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扶贫办等单位要分别安排一名分管领导,成立3—5人的督查组实行驻地驻点督查督办。其中,县扶贫办负责督查督办威溪乡、西岩镇,县绩效办负责督查督办金紫乡、茅坪镇,县监察局负责督查督办蒋坊乡、儒林镇、丹口镇,县规划建设局负责督查督办五团镇、汀坪乡、长安营镇,县财政局负责督查督办白毛坪乡、兰蓉乡。建立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定期讲评机制,针对各乡镇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工作开展情况,逐月在城步电视台发布情况督查督办通报,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逐月开会讲评。
4、强化行政问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2016年度一项中心工作来完成,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及质量。要落实奖惩措施,对攻坚行动工作年度排名前一、二、三位的乡镇分别奖励一定工作经费;连续两个月进度排名倒数一、二、三位的,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进度排名倒数一、二、三位的,对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该项工作绩效考核记“0”分,且扶贫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玩忽职守、违规违纪违法的坚决从严从重惩处。
附件:1、城步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摸底表
2、城步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精准花名册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
附件1
城步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摸底表
所在地: 乡(镇) 村 组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家庭人口 |
|||||||
农户 贫困类型 |
□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移民户 □地籍灾害户 □无房户 |
是否为贫困残疾家庭 |
□是 □否 |
上年度家庭 年纯收入(元) |
原住房 建造年代 |
|||||
原住房 结构类型 |
原住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农户联 系电话 |
建设方式 |
□异地新建 □原址翻建 □易地搬迁 □政府统建 |
||||||
申请意愿 |
□新建 □维修 □易地搬迁 □政府统建 |
改造 原因 |
□无房 □D级危房 □其它原因 |
家庭主要成员及基本情况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作为危房改造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盖章) |
|||||||||
乡镇 审核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作为危房改造对象。 调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县扶贫办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将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附件2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危房、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精准花名册
乡镇(盖章) 乡镇长签字 填报人 年 月 日
序号 |
村 组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 人口 |
户主身份 证号码 |
危房类型 (D级危房或无房户) |
农户贫困 类型 |
备注 |
说明:1、危房类型:是D级危房的填D,是无房户的填无房户。2、农户贫困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移民户、地籍灾害户。 3、此表上报时间:2016年5月25日前(纸质版与电子版)。4、此表乡镇要在2016年5月27前进行公示,并上报公示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