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9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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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茅坪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194号)等文件精神。贵局于2019425日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部门组织管理、部门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茅坪镇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北部,交通便利,扩改升级的省道s219线高级公路穿境而过,省道S1860线在牛坳丘与省道S219线相接,直通绥宁,县道茅黄公路直通新宁黄金乡,形成了纵贯南北、横通东西、连接各村的交通网络,是全县最早实现村村通公路的乡镇。距县政府驻地21公里,距邵阳市城区158公里。镇辖区东西直线距离18.3千米,南北直线距离7.9千米,总面积151.2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43.23平方千米,占94.73%;水域7.97平方千米,占5.27%。镇共辖9个村,2个居委会,139个村民小组。2018年,辖区人口14661人,杂居苗、汉、侗、瑶、回、壮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人口的63%

   (二)镇政府机关及直属机构情况

茅坪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32人,实有公务员30人,机关工勤1人;财政所在岗实有人数4人;综合文化站编制人数4人,实有4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编制人数4人,实有3人;计划生育服务所编制人数7人,实有7人;规划建设站6人,实有5人;农业综合服务编制人数7人,实有6人,实有人数共60人。

   (三)镇机关主要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四)年初绩效目标设定

按照“生态立镇、项目建镇、产业富镇、文化活镇”发展战略,科学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并进行细化分解,坚持各项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推进实行工作落实检查“常态化”制,即工作要点制、工作例会制、督查落实制,全镇干部群众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加快建设“生态、平安、文明、富裕”新茅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乡人民政府履行工作职能,寻找所需财政资金的最佳水平点。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内容

     1、整体资金预算、执行及分配情况;

     2、资金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以及资金使用效果情况。

     4、遵守财务制度及财政纪律情况。

    (三)绩效评价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依据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相关股室参加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湖南天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协议全程参予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拟定整体财政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评价报告等。

    2、镇政府开展自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先开展自评,填报绩效项目自评申报表,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规定格式撰写自评总结。

    3、评价小组核查整理资料。对提交的绩效评价资料、工作总结进行分类整理、核查和分析。

    4、实地抽查项目、查阅会计资料、评价小组根据资金性质、资金大小、自评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整体和项目资金总额30%的比率进行抽查。

    5、进行问卷调查,让民众参与监督。根据问卷打分及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等方式,综合评定整体财政支出结果。

     6、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预算收入、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的审核情况

一)年度预算收支决算及结余审核情况

  1、年度预算收入决算审核情况

上年结余829.03万元 ,具体包括:异地扶贫搬迁款446万元;县扶贫办拨入扶贫专项资金354.63万元;人员异动及各部门经费28.4万元。

2018年预算收入513.97万元,实际收入3,466.44万元,其中:决算收入816.13万元,财政专户收入516.57万元,特设专户收入1,110.83万元,涉农补贴收入1,022.91万元。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审核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4,247.64万元,其中:决算支出总额808.33万元(人员经费521.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4.4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财政专户支出474.14万元;特设专户支出1,942.26万元;涉农资金1,022.91万元。

3、结余审核

年末结余47.83万元(上年结转829.03万元+本年实际收入3,466.44万元-本年决算支出4,247.64万元),结余金额构成是:办案经费3万元,茅坪镇大古猕猴桃种植基地建设10万,组织部党费专户划拨专项党费10.39万,组织部党费专户拨长乐村专项党费资金3万,残联付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经费5.19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款、分散安置房补助款共10万,其他资金6.2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审核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7.78万元,比上年7.80万元减少0.02万元,降低0.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万元,比上年5.60万元增加2.18万元,提高38%,原因为上年度部分费用于本年度报销;公务接待费无,比上年2.2万元降低100%,原因为均在食堂就餐。

   (三)专项资金支出审核情况

  2018年茅坪镇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2,965.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是:

    1、民政救助资金441.9万元,救济人数2万人:其中农村低保287.33万元,五保户分散供养35.59万元,退伍军人生活补贴25.33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3.8万元,老人生活补贴1.97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4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0.7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58万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补贴资金25.41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56万元,两癌妇女救助资金1.2万元,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6.53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54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双定补贴3.43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补贴1.8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该镇确保民政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上,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生产补贴资金187.29万元。其中耕地力保护补贴99.87万元,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资金22.17万元,种粮大户奖励资金补助1.21万元,造林补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护林员管护补助41.1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2.88万元,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减轻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经济压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发展现代化农业进程。

3、教育补贴资金116.35万元。其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48.64万元,雨露计划43.7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贴6.66万元,国家助学金补贴14.95万元,贫困学生助学金2.4万元,极大的减轻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负担。

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8万元,资金统一打卡发放到位,有效地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5、计生奖励扶助补贴资金6.62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0.55万,计生手术并发症治疗及特困家庭救助5.05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有效发放,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资金8.3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补贴14.35万元,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79.11万元,受益移民有1470户,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有效使用,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提高了移民群众生活就业能力,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该地区可持续发展。

8、村干部及其他工资86.58万元。工资的及时发放有效地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9、其他各类补贴资金68.01万元。其中对出租车司机综合直补4.70万元,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4.88万元,各县用于精准扶贫到户的其他资金补贴21.91万元,扶贫产业补贴36.52万元。

10、特设专户扶贫项目资金1,942.2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一是异地搬迁和分散安置项目674万元,实际使用664万元,结余10万元;二是灾后重建及危房改造资金147.23万元,全部发放到15个受灾户和34个危房改造户;三是扶贫办拨入扶贫款493.63万元,项目结算付428.63万元,结余65万元已退还扶贫办;四是交通局拨入涉农整合资金436万元,全部下拨至相关项目村,2018年村账已报账286万元;五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2.5万元,全部发放到户;六是国土局拨入增减挂钩资金85.9万元,全部发放到户;七是收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80万元,已付;八是临时救肋7万元,已付;九是春风行动6万元,已付。

(四)资金使用管理审查情况

    镇财政资金具有量大、项目多、涉及面广、使用分散、管理难度大、要求严格的特点,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茅坪镇党委政府一是建立了以《财政财务工作制度》和《镇本级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职责》为核心内容的十二个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将财政财务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二是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人员由镇长、纪检书记、财政所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及主办会计组成,镇长担任财务会审组组长,财务会审公章由镇纪检书记保管和使用。所有开支必须经过会审方可报账,村级财务也相应地成立村级财务会审小组;三是严格报账流程和审批程序,所有经济往来业务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经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经财务会审,主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方可报账;四是专项资金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按资金的性质用途和程序审批使用,基建工程项目严格验收,竣工结算须经县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经费和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支付由财政国库支付局统一管理支付,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镇长负责制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和联签会审制度。

    四、主要绩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绩效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乡党委、政府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设置合理的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考核指标,明确绩效考核目标,狠抓绩效考核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该镇去年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6.98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工业总产值4.62亿元,农业总产值1.46亿元,第三产业总产值0.9亿元;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1.13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27元,同比增长18.7%  

2、脱贫攻坚稳步推进

一是抓实贫困村退出及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按照“两个确保、两个完善”的要求,集全镇之力,确保金兴村通过县、市两级验收并顺利退出;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入户核算、村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确保全镇88316人达到省级脱贫标准。

二是抓细五个一批,精准施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932人,危房改造10户,小额贷款141户,计513.5万元,生态护林员36人,村级保洁员62人,雨露计划137人,医疗救助34人,资金报批17.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救济378人次计19.1万元。发放猕猴桃苗木29170株、苗乡梨510株、青钱柳4740株、发展油茶林388.7亩,并成功组织验收,华兴实业入股分红68245人。

三是抓扶贫项目申报,巩固扶贫成果。该镇2018年项目申报扶贫产业项目15个,基础设施项目43个,申报资金额度共计1,557万元,2019年继续申报扶贫产业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50个。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共计14.95公里,涉及项目资金366万元,现正在施工,其中包括金兴村五个组道路建设共计4.3公里,长乐村谭家冲至大塘连村公路3.5公里,玺盆水村楼脚底至文武水组道建设1.2公里,七里山村五组道路建设3.5公里,桐龙村三组、八组道路建设共计0.55公里,燕子山居委会拖板至杨家团道路建设0.8公里,大古村三个组道路建设共计1.1公里;土桥村新修水圳2公里;完成金兴村白竹山片人安饮水工程,启动长乐村人安饮水工程,蓄水池、过滤池及输配水管道建设正在施工;金兴村倒虹吸管项目建设正在施工。

3、社会大局稳定平安

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该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被评为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制定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对重点人员做好信息掌控,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其中:网上信访65件,办结率达100%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坚持以村(居)为单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排查,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全年共受理矛盾32起,调处32起,调处成功率100%,综治民调在全县排名中靠前。

四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防范与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专项斗争、防范和处理邪教等活动,有效地震慑打击刑事犯罪,促进了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被评为全县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4、其他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开展了低保、五保、孤儿专项清理行动,本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类2424人;二类3341人;三类7394人;兜底2370人,共计发放保障金47.4万元。

二是劳动保障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新增就业 160 人,其中失业再就业4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人,组织了贫困劳动力28人赴邵阳参加春风行动招聘会。

三是“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建立一河(库)一警长制度,针对性开展了大古村、双桥村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将河道环境卫生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范围,“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落到实处。

四是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开展。全镇拆旧复垦11051亩,其中易地搬迁、地质灾害14户;民间实施工矿用地8个项目正在招投标,小型易地搬迁、地质灾害10户全部施工。

    五是拆违控违及“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全镇拆违控违6处,其中金兴村非法炼油厂、大古村非法采砂场、双桥村非法采砂场等3处已依法拆除,其他3处已依法处罚并补办好相关手续。经专项清理排查,全镇“大棚房”没有违规违章用地,均属于正常设施农用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较薄弱。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必须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生产方式比较粗放,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单一的产业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农特产品的种植生产仍停留在初级产品的销售阶段,而且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营销手段落后,农特产品增产农民不一定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人才缺乏,资金短缺,示范、带头、抱团发展成效不显著。

三是“三公经费”支出7.78万元,虽然比上年少开支0.02万元,但小车经费却增加了2.18万元,招待费列入干部食堂开支,不单独核算,因而不能进行比较分析。

    四是日常公用经费不足。该镇没有支柱产业,税源单一,财政收入主要靠上级财政拨入,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发展资金短缺。

(三)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严控乡镇债务,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发展步伐,造福一方百姓。

    2、进一步做好村账镇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对村(居)干部财务知识的普及培训,增强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法纪的自觉性。

3、加大湘商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园区扩区工作力度。全力协助县工业集中区做好湘商产业园区企业引进等工作,将茅坪园区打造成为楠竹制品、再生纸产业园。协助完成茅坪园区120亩土地通过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完成茅坪镇园区扩区。

4、重点突出特色产业。发挥独特的气候、地势及林业优势,大力发展壮大种植猕猴桃、青钱柳、苗乡梨及油茶林基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加紧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完善生产产业链。

五、整体绩效综合评价     

(一)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原则和依据。

   1、政策依据:评价指标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城政办函【2017104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参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进行选定,

    2、评价原则:实事求是、规范科学、目标考核。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估及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情况如下:

    1、资金到位情况指标20分,计20分。

    ①资金预算使用方案10分,计10分。

    ②及时足额到位10分,计10分。

   2、资金使用情况指标30分,扣2分,计28分。

①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8分,计8分。

    ②支付是否及时、是否拖欠工程款7分,计7分。

    ③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15分,扣2分,计13分。

    3、资金管理情况指标30分,扣2分,计28分。

①内控制度健全10分,扣1分,计9分。

    ②审批程序规范10分,扣1分,计9分。

    ③专户储存、专账核算10分,计10分。

    4、资金绩效情况指标20分,扣2分,计18分。

①社会效益7分:社会稳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各项事业向前推进,扣1分,计6分。

    ②经济效益7分:农业生产发展、产业向前推进,扣1分,计6分。

③生态效益6分:环境卫生改善、森林覆盖率及活立木储畜量提高,计6分。

    整体绩效评价指标合计得分94分。

   (三)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访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我们认为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的要求,在决策依据及决策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设立了明确、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财政资金到位及时,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机关运转正常,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保障有力,产业向前发展,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年度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整体财政支出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整体财政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总分为94分,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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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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