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五心”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作者:

 城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于2016826日在全市第二批实现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县市中率先颁发首证,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首创将属房产局管理的房产交易、房屋测绘、白蚁防治等职能全部整合至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和便民利民的工作需要,在全市第一个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有效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使得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全市、甚至全省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是发扬鸿业远图的事业心,促进工作全面推进。第一是创造性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的职能转换,是体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的具体表现,该县切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原则,县房产、林业、农经等部门摒除部门利益,将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和不动产交易管理相关的职责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特别是将县房产局的房屋登记、房产交易、房产测绘、白蚁防治、房屋租赁管理等职能全部划转至县国土资源局。第二是干净彻底进行档案移交。从2016820日开始,在县档案局指导下,县房产局、林业局按编码、顺序将所有房产登记档案及林权发证档案整理打包,按不动产登记档案移交方案移交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产局在县政务中心的办公设备及相关数据,包括电子档案一并移交至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国土资源、住建、房产、林业、农经、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强化主导、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编制管理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创新,积极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提供了组织保障;县财政部门把不动产登记中心装修及设备采购经费列入政府采购,并将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适时研究和解决。 

  二是保持敏而好学的上进心,促进工作持续推进。首先是筹建之初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国土资源、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多次赴有先进工作经验的兄弟县学习职责整合、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及窗口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借鉴考察后得到的先进经验,结合该县县实际,形成了一系列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第二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知识及疑难点的解决方法,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三是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制定详尽的学习培训计划,系统的进行学习培训,采取资质考核的方式确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岗位工作人员,以杜绝少数工作人员滥竽充数、人浮于事,实现在最短的时间大幅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恪尽职守的责任心,促进工作优质推进。第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服务大厅设置了初审岗、受理岗、扫描岗、复审岗、登记缮证岗、收费岗、复印岗等工作岗位,设立了信息档案综合股、权籍调查股,组建了不动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测绘队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服务。第二是为落实责任,明确了各岗位的责任,制定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行为规范办法》、《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标准》、《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规范用语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及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言行进行约束。第三是对以非正当理由办理不力、消极对待;属于自身职责在岗位责任规定期限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等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在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言行不当、行为失范等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等不良现象制定了详细的惩处措施,切实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四是倡导鞠躬尽瘁的为民心,促进工作高效推进。第一是大力倡导“不讲不能办、只讲怎么办”,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解答申请人就不动产登记提出的相关问题,并使申请人满意。第二是实现业务预约登记制,预约业务定期在服务大厅电子屏公示并及时更新,业务办理严格按照预约先后顺序开展,杜绝办理业务过程中心出现“插队”、“走后门”现象。第三是为切实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房地产遗留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依规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方便群众、维护稳定的原则;逐步完善、稳步推进的原则,制订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房屋超容积率的处理;超土地面积的处理;地下车库的处理;规划用地条件的确定;房产已转让并办证;地产未转让但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不动产登记;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办理;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办理;建筑物超出用地红线的不动产登记;农村宅基地首次登记面积认定等系列问题依法进行了规范。 

  五是坚持两袖清风的廉洁心,促进工作健康推进。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每月第一个周五为廉政教育日,加强廉政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对责任范围内因失察、失管、失查、失究、失职等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二是颁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若干规定》,明确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服务对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报销应有本人和亲友支付的费用;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服务对象人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及工作日擅自饮酒;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服务对象人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对服务对象冷、横、硬和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贻误工作、刁难服务对象、不践行服务承诺;不准将上级要求公开进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三是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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