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7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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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成功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坚持保护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管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2014年度湖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单位。
为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城步县始终坚持从思想上重视、从规划上促进、从制度上保障、从管理上推进、从模式上探索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显著成效。省国土资源厅创建办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8号)要求,城步县作为邵阳市六个参评区之一,经各项考核,符合指标达标标准,顺利通过了全省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达标评审,被评为湖南省2014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达标单位,省厅办公室于2015年1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4年湖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考核达标县(市)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6号)。
(城步县局 陈 弋 陈传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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