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07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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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落实信访责任,规范信访程序,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2013年邵阳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城步苗族自治县201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所所长为本辖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二、有效控制信访总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定期排查化解,提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率。
三、严格规范信访程序。对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无推诿、拖延现象,没有因接访不规范导致的越级访。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信访人。作出的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回避主要诉求,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处理适当,不被撤销。对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结果。
四、科学预防和处置非正常访。加强源头预防,一旦发生群体性及恶性事件,能及时处置。没有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恶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五、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初级阶段。做好受理登记、转送办理等台账。
六、县局将对各所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和国土资源所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关责任人变动时,由继任者履行责任。
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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