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

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

 

  一、单位简介

  1984年设立县城乡建设管理局;198512月更名为县建设委员会;2003年更名为县建设局;2011年由原规划局、建设局两局合并,成立县规划建设局,是主管全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专业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管理 ;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有形建设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规范工作 ;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测绘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 。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论证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进行现场勘察,负责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批及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收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已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承担执行、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制定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管网建设管理;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包括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市道路桥涵、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排水涵管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及《<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实施办法(暂行)》;负责城市雕塑的建设工作;指导县自来水公司工作。

(六)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建设档案服务费的收取与管理;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城市建设资金。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乡镇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建设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文明建设;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409号,邮政编码:422500

四、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739-7362984,传真:0739-7362984

        电子信箱cbjiansheju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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