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规划财务股、政工室牌子)。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会务、外事、公务接待、绩效考核、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各项中心工作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设备采购和局机关网站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机关“五险一金”、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及二级机构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陈政岳)

(二)应急指挥中心(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城步苗族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人:黄陆安)

(三)火灾防治管理股。贯彻落实消防地方性法规,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人:杨嫱梅)

(四)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陈剑)

(五)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牌子)。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尾矿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授权范围内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参与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评价和体检工作。负责对权限内金属冶炼(含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权限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人:刘小坚)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牌子)。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告知性备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李洪波)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杨曦)

(八)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挂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牌子)。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人:陈慧龙)

(九)政策法规股(挂调查评估和统计股牌子)。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和“两法”衔接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规划;负责权限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依法监督检查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伍振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39-7380126

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52号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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