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字(2012)72号)》精神,
西岩镇机关内设机构规定如下:
1、派驻机构
县人民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在西岩镇设置派驻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税务所、国土资源所等。
2、事业机构设置
设置公益性事业机构5个:
(1)农业综合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做好农业科技成果
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实施农作物病
虫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加大农村能
源开发工作。
二、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
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
三、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
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四、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文化站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转播中央及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架设、维护、管理全镇的广播
电视网络、设备和电视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二、负责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
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协助管理镇文化、音像
市场。
三、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引导育龄夫妇遵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计外人口社会抚养费的收缴。
三、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技术服务,负责人口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
四、负责生育证、流动人口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负责对流动人口、人口出生的统计和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
六、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劳动力资源等级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二、负责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
三、负责组织就业上岗和创业培训。
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环保环卫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二、负责搞好镇域环境卫生,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监督检查区域污染治理工作。
三、协助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四、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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