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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收文、发文办理和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的信访工作考核;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报表、数据统计的上报工作。负责财务、对外联络与接待、值班安排、印章、保密、档案、综治、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一会议两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信访专报》。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2、接访室
负责群众赴省到市来县上访接待处理、协调、指导工作,定期通报来访转送情况;负责来访中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协助维护县委、县政府大楼的工作秩序;对影响较大的集体访,召集协调会议,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收集、上报来访信息,编发情况反映和通报。负责全县来访接待工作业务指导。
3、联席办
定期组织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建立滚动排查台账;对上级部门交办群众来访、网上信访、联席会议的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负责组织县领导大接访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动态;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信访责任追究工作。定期通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4、 网络信访、办信股
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内外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受理、转送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网络平台交办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及群众来电咨询接待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检查、协调、指导;受理人民群众来信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转办的人民来信;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向乡镇场和县直单位转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通报来信情况。对全县办理来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受理、办理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责成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有关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对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直接协调办理或指定有关行政机关办理;指导、检查和监督行政区域内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对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处分的建议。
6、县信访接待中心
负责信访维稳、接访劝返、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