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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股室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牵头负责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全县性表彰和全市、全省、全国性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建设扶贫人员及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卫生人员下基层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
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四)规划信息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五)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研究拟定卫生计生政策方案;督促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的执行与落实;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卫生计生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承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拟定全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办法,督导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指导协调及学校常见病防控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标准跟踪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组织实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健工作方针政策、规划;负责指导保健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省市领导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全县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落实;监管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实施;监管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八)中医科教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对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和业务指导;管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药人员;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医药现代化;负责中医药科教、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重点和特色中医专科(病)项目管理;指导农村中医药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九)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政策落实。
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国、全省、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协调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十)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指导和督促全县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
(十二)爱国卫生工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县城、乡镇、村、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指导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股室人员分工
一、 办公室(宣传股)
主 任:陈全科
副主任:罗新平、杨学家
成 员:罗 薇、谢喜成、肖祥富
二、人事股
股 长:刘慧莉
成 员:杨 蓥、杨美堂、龚东旭
三、规划信息与财务股
股 长:李林辅
成 员:彭芳、肖丽艳、陈凯、伍雷华
四、 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 长:罗美容
成 员:戴曼妮
五、妇幼健康服务股(药具站)
股 长:陶 珍
成 员:肖红梅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股 长:吴敦学
七、医政医管股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
股 长:杨开意
成 员:邓德超
八、中医科教股
股 长:刘向前
九、健康扶贫办公室
主 任:陈全科
成 员:董芳敏
十、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股 长:兰立通
成 员:郑 颖
十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股 长:李 明
成 员:刘小豪
十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
股 长:刘金梁
成 员:杨小花、熊永平
十三、爱国卫生工作股
股 长:罗文君
成 员:刘俊松
十四、监察室
主 任:龚高玉
成 员:刘慧莉
十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站 长:刘金梁(兼)
成 员:杨小花(兼)、熊永平(兼)
十六、信访室
主 任:罗美容
成 员:戴曼妮
十七、应急办
主 任:吴敦学
十八、团委书记:刘慧莉,妇女主任:戴曼妮,安全生产专干:陈全科,综治专干:杨学家,实时通操作人员:兰立通,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李伟凯,扶贫工作队员:杨必财、刘金梁、龚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