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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区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工区调查研究,维护管理区群众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负责管理区的森林保护、造林绿化、农田水利建设、渔业生产、柑桔生产、畜牧生产等各项工作;
3.组织实施水利维修、机耕道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奶业发展,实施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等自然灾害的抢险减灾处理工作;
4.实施阶级兴农战略,按时发放农业生产、柑桔生产等各种资料,抓好农技培训,通过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5.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年终及年终考核材料;
6.承办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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