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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农场管理区机关内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办公室站、劳动保障站、民政办、安全生产监督站、信访接待室等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党委、管委日常工作事务管理,做到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
2.负责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督办工作;承办党委、管委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及上报、下发工作;
3.负责党委、管委各种会议制度的准备、记录工作、协助领导组织会议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负责群众的来访接待,协助领导处理信访案件;
5.负责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6.负责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上报及各项统计调查、分析工作;
7.负责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来往公文的归档工作;
8.负责机关考勤、协助和往来公文的归档工作;
9.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管理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
2.定期研究通报综治情况,定期开展各类不安全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和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党委、管委决策提供依据;
3.监督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4.承办党委、管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1.制定《管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
2.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驾驭,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管理区领导的参谋;
3.指导督促各工区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账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两检”,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
6.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指导工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
8.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民政、扶贫相关工作;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
3.负责农垦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4.承办党委、管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办公室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区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工区调查研究,维护管理区群众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负责管理区的森林保护、造林绿化、农田水利建设、渔业生产、柑桔生产、畜牧生产等各项工作;
3.组织实施水利维修、机耕道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奶业发展,实施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等自然灾害的抢险减灾处理工作;
4.实施阶级兴农战略,按时发放农业生产、柑桔生产等各种资料,抓好农技培训,通过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5.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年终及年终考核材料;
6.承办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职责
1.负责劳动力资源等级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调解劳动关系争议;
2.负责失业、低保人员调查,办理社会保险实务,参与社会保险扩覆事项;
3.负责管理区居民职工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
4.承办党委、管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管区财务工作,认真遵守国家财务政策、法律、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先进管理制度,宣传和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2.负责编制管理区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财务管理统计和财务报表的填写工作;
3.负责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审查原始单据;
4.负责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5.准确、及时地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证明细账和总账;
6.负责财务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资讯和有关工作建议;
7.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