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信息来源: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人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人社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学习、支部学习、专题讲座、网络学习答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2024年,局党组集体学习2次,组织52人学法考法通过,学法考试参与率达到100%。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县人社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室、单位的普法任务和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和相关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采取悬挂横幅、儒林广场展板下乡镇宣传等方式,集中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行业领域,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春风行动”招聘会、“温暖社保”等活动,组织相关业务专干和工作人员深入园区企业、工地和社区开展“人社政策宣传进企业”、“用心用情、湘薪湘护”等活动,累计发放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是扩大宣传路径。充分利用中国.城步政府网站城步人社专栏微信群及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等方面有关政策和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开展“一月一主题”“12·4”宪法宣传日等特色宣传活动,提升普法效果。

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人社职能严格执法,确保公正透明。将人社领域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定期对劳动监察、工伤认定案件进行内部评议,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2024年立案处理1件,1件结案移交县法院强制执行;协调处理案件69件,均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是完善制度,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并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3名执法人员参加县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共有8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现聘请法律顾问1人,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三是优化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完善人社权责清单,重新梳理编辑办事指南,共整理高频办理事项35条,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探索和推动公共服务、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主动牵头开展退休“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提升窗口办事水平设立人社事项综合办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梳理乡镇赋权事项,取消多项由村级经办工作事项,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源头治理,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一是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按要求全面启动薪酬调查工作,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入30家企业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单位354家,劳动合同用工备429份,提高了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二是优化欠薪稳控制度。认真落实治理欠薪工作措施,开展“夏季行动”“冬季行动”等治理欠薪专项检查,加大对欠薪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对欠薪隐患早发现、早处置。2024年受理来人来电投诉78,处置劳动监察欠薪线索平台94起、政府12345欠薪线索117起,57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61余万元;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摸排用人单位61家,检查用工单位65家,排查各类欠薪线索50余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企业、乡镇、行业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搭建起乡镇、部门齐抓共督的治理欠薪预警监测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劳动监察与仲裁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调、裁、审”工作协调制度,做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2024年办理信访件共32件(其中:国家级8件,省级11件、市级11件、县级2件),全部导入依法分类程序进行办理,结案率100%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5件,仲裁调解案件26件,仲裁裁决案件13件撤诉案件7件,中止审理案件1件,涉及劳动者65222.3万元,仲裁结案率100%。

强化监督,全面落实权力制约要求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监督职责和流程,对重点岗位人员、大额资金转移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与公检法等7家单位制定了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核查疑点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督效率。通过内部监督,有效防范了社保基金风险,维护基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高度重视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从交办、办理、答复等方面明确要求,规范工作流程。高质量完成县人大、县政协交办事项、代表建议等,本年度共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4件,已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满意度。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今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2件,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100%。在诉讼和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信息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6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开人社工作政策、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人社工作的公信力。

、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 法治意识还需继续提升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 行政执法检查不够规范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要求,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 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部分群众对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还不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 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

(二) 完善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适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人社执法队伍。

(三)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普法宣传,针对企业经营者、农民工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 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工作,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对人社领域风险的排查和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保障人社事业健康发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封明海 初审封明海 复审石家远 终审肖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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