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8-10-12 信息来源:教育科技体育局 作者:

城步苗族自治县广大校外培训机构: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随后,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了《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印发了《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无证无照办学、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等十种情形进行禁止性规定。8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9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9月14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贯彻落实,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培训机构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主动整改自身问题。

诚实守信,规范办学行为是校外培训机构的立身之本。各培训机构务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讲诚信守规矩,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细化培训安排,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规范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依法依规办学,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实力是校外培训机构的生存之道。各培训机构要转变办学思路,创新教育模式,摒弃重复式、题海式的培训模式,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培养学生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要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改进教育教学。要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要建设优质教师队伍,培养敬业、专业的教师团队。要打造优质教学课堂,让教师幸福地教、学生快乐地学。要优化学校管理,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要特别重视学生安全,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责任事故。

教育利在当前功在千秋。我们期待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共同维护我县教育形象。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 电话:0739-7360488
版权所有: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备案号: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
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