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18年学校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0 信息来源:教育科技体育局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教学大纲》、《小学、初中国防教育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根据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细则》的通知>邵教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年度内各学校贯彻落实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情况、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具体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特色情况等,具体考核指标及计分附后。

二、考核程序

1、学校自查。各校按《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打分表,并整理佐证材料,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到局体卫艺股。

2、集中评议。在年度工作考核前,局体卫艺股根据自评打分表、佐证材料和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作出考核初步结论并反馈给各学校。

3、年终考核打分。年底考核工作组对各校体艺工作的打分,根据得分情况报局领导审定。

三、奖惩办法

学校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考核实行100分制,得分95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得分85-94分的单位为“良好”, 得分60-84分的单位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教科体局对获“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学校体育艺术工作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考核细则》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校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

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基本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将学校体、艺、与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统筹安排。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体现了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计3分,对体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有具体安排计2分。

5分

 

2、明确分管体、艺工作的校长,成立校内多部门参与体艺工作领导机构,责任明确,配备体艺组长。

未明确分管领导扣4分,配备体艺组长计4分。有年度体艺工作计划的计2分

10分

 

3、依据《课程标准》开设体育和艺术课时,配备足够体艺专(兼)职教师。

开足课时的计5分,配足教师的计5分。

10分

 

4、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每年评定一次,认真组织、安排人员、落实经费,并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的计5分,完成数据上报工作的计5分

10分

 

5、按照(教体艺{2008}5号)文件要求配备体育器材,按照(教体艺{2002}17号)文件要求配备音乐、美术教学器材

按文件要求配足体、艺教学器材的计5分,不按要求配备的酌情扣分。

5分

 

6、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好,对大课间活动、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2次以上;每年举行学校艺术节。

对大课间活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10分)工作开展根据平时检查酌情扣分,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2次以上,有规程、秩序册、成绩册计(5分),每年举行学校艺术节(5分)。

20分

 

7、体、艺工作经费保障。1、体育: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体育支出并充分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专(兼)职体育教师享受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工作量;2、艺术:不低于其他课程的投入标准进行经费预算,专(兼)职教师享受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体育: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体育支出并充分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专(兼)职体育教师享受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体制健康标准》计算工作量(5分);2、艺术:不低于其他课程的投入标准进行经费预算,专(兼)职教师享受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5分),体、艺教师待遇问题根据询问情况酌情扣分

 

10分

 

 

8、体、艺课教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教学目的明确,内容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手段适当、教学计划、教案齐全规范,效果好。

体、艺课堂教学(10分),每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打分。查到不上课的每人次扣2分,没有备教案的每人次扣2分。

10分

 

9、积极参加县、市举办的体艺活动;加强对体、艺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体艺教师培训班。

 

积极参加县、市举办的体艺活动计5分,不参加不得分,按局要求指定参加体艺教师队伍培训班的计5分,不参加的不得分。

10分

 

10、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有高中的学校确保高一新生军训参训率100%。

 

达到要求的计10分,没有开展的不计分,有高中的学校高一新生军训参训率每少三个百分点扣1分。

10分

 

二、附加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体艺国防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或经验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会议或活动中交流或推广。

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附具体成果或经验,并说明在什么会议或活动中交流推广。

 

 

2、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的

每参加一次国家级加10分,省级的加6分,市级的加4分,县级的加2分。提供参赛活动的名称、时间及主办者名单

 

 

3、承办县级及以上会议、活动的。

每次加5分。提供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及主办者名单。

 

 

5、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积极创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的,做好“一校一品”“一球一操”活动开展的。

积极申报创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的计2分,创建成功的计10分,每年组织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的或举办足球比赛的计5分,“一校一品”“一球一操”活动开展的计10分,提供相关资料。

 

 

 

总           分

 

 

 

 

 

 

 

学校盖章: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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