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学校、各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和《2018年邵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2018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全县初中多样化、协调性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各乡镇可在县招生计划的宏观指导下,根据教科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招生工作
1、招生录取原则。高中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中招生,为化解县城大班额问题和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上实行分块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除一中和二中部分计划面向全县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县城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四中、南山实验学校按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录取,今年四中和南山实验学校不再面向农村自主招生。二中除承担金紫管理区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外,可面向其他乡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否则县教科体局不予注册学籍。
2、录取依据和办法。高中录取,遵照市教育局公布的2018年高中招生计划,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和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凭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初中录取,除一中和二中自主招生计划外学生,按分块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行录取。
3、准入制度。根据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即高中学校招收新生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录取方式:今年初中和高中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县教科体局按招生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招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乱招生、超计划招生,凡由招生学校乱招生、超计划招生所招收的学生县教科体局将不予调档,由此造成学生无学籍的后果和纠纷,均由招生学校承担和处理。
三、招生考试
今年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小学毕业生仍举行正常的质量检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招生范围、名额及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全县小学一年级实行就近入学。
2、今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在考虑县城各小学平衡发展的情况下,初步招生计划如下:红旗小学招收12个班,希望小学招收8个班,南山实验学校招收10个班。班额45人/班,合计招生1350人。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一中、二中、四中、南山实验学校等县属初中招生办法。
今年县城共有1368名小学毕业生,由一中、南山实验学校、四中共同完成招生任务。一中招收4个班200人,面向县城择优招收130人,面向农村择优招收70人(详见附件)。南山实验学校招收14个班700人,四中招收12个班568人,为化解县城大班额,今年南山实验学校和四中不再面向农村招生。二中招收6个班300人,其中面向金紫招收220人,面向其他乡镇招收80人;
2、乡镇中学、管理区中学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为化解县城大班额压力,各乡镇中学应主动承担起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可优先在全乡镇范围内招生,积极安排更多的学位,尽量满足本乡镇小学毕业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要求。管理区中学应从全局出发,在积极配合县属学校、乡镇中学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乡镇教育联络站应制订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积极引导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合理分流,做到既要有利于学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又能保证完成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
3、志愿填报:为便于招生录取,今年农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一个志愿,即在一中、二中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学校填报,一志愿落选后,由乡镇中学或管区中学录取;县城小学毕业生不需要填报志愿,一中择优录取落选后,按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由四中、南山实验学校进行录取。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栏,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输机结束后,学校学籍审查员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4、严格执行新生录取与学生志愿一致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志愿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按录取通知书入校就读者,县教科体局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个别确因父母工作调动、住房变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录取学校的,应出具相关证件,由县教科体局查验确认后统筹安排。
5、各小六毕业学校要配合初中招生学校做好初中新生入学准备工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毕业生数据,以便初中录取。
(三)、高中(含普高、职高)
1、今年全县招收普高、职高新生共29个班,计1595人。县一中招收14个班770人;县二中招收6个班330人;县职中招收8个班计440人
2、根据我县具体实际,今年我县一中、二中、职中均可面向全县招生,不受区域限制。
3、为了便于招生录取,今年填报志愿的办法是:报考普高(一中、二中)的考生,可以填报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在一中或二中任选一个填报,第二志愿可再填报职高;第一志愿填报职高的考生,只能填报县职中一个志愿,不能再填报普高。为保证县职中生源,一中、二中不得录取报考职高的考生。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栏,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填报结束后,学校学籍审查员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4、不参加今年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能录取为普高新生。违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从严查处。城步籍在外省市县初中毕业回城步就读普高的学生,学生本人必须出具相关的成绩证明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学籍卡,经县教科体局登记、审核,并在招生计划未满的基础上,由县教科体局根据成绩择优录取。普高招生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外省市县初毕业学生,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5、整档要求。初中毕业学校应给每一名初中毕业生整好符合要求的毕业档案(即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6、普高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初中学考准考证等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7、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配合高中招生学校做好高中新生入学工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按要求生成毕业生数据,以便高中录取。
8、普高、职高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教育扶贫专项指标
根据《邵阳市实施“一提高二降低”促进教育扶贫六条措施》(邵市办[2017]34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高中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贫困生做到应招尽招。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2018年起至2020年,将对我县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凭志愿按相应高中录取学校分数线降低10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降低10分后,建档立卡贫困生成绩必须达全县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生认定,由县教科体局考生基本信息库和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库对接,数据完全对接成功的考生方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数据对接工作,由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完成。
(五)、小学六年级素质竞赛提前破格预录取招生政策
今年仍实小学六年级素质竞赛提前破格预录取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会同城步一中制订具体考试招生办法;
2、破格预录取名额为70人,其中县城录取50人,农村录取20人;
3、被破格预录取的学生在小六毕业质量检测中,总成绩排名必须进入全县前400名(含400名),否则不予正式录取;
4、整个考试和招生过程由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整个考试和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六)、城步一中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范围内按标准录取。
特长生是按学生所报志愿和艺体特长测试结果来录取,录取之后不再参与其他志愿录取,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普通高中特长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不得超计划招收。
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
1、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自愿选择、择优录取
2、招生要求
(1)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网上填报志愿。
(2)城区各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3、招生项目
(1)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武术及其他;
(2)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及其他;
(3)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及其他;
(4)其他可以认定的特长项目。
4、招生计划
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认定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总招生计划数的5%。
5、招生条件
(1)体育、艺术
初中期间积极参加以下任何一项艺术或体育竞赛并获奖(体育: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五名,县(区)前三名的毕业生;艺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单项比赛获国家级、省级三等奖(含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县(区)级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毕业生):
A、邵阳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B、邵阳市中学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
C、全国性运动会、省运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艺术活动;
D、具备上述竞赛未涉及的项目,如主持、朗诵、柔道等特长生,初中期间积极参加学校主办的艺术、体育竞赛活动或担任学校艺术社团和体育俱乐部骨干,表现特别突出,可由毕业学校推荐并经招生学校认定后可参加测试认定,推荐名单须公示一周无举报,学校须出具书面公示证明材料。
(2)科技
A、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B、在市级以上中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 以上的学生。
6、招生学校申报程序和宣传
(1)、申请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城区普通高中须认真研究制定本校《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认定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和《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测试标准》(以下称《测试标准》)。
(2)、5月10日前向县教科体局提交《城步一中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申报表》、《认定办法》和《测试标准》。
(3)、城区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经县教科体局核定后,要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发布《认定办法》和《测试标准》。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时分数线在该校常规毕业生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20分(且录取分数必须达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按计划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含D等)及以上等第。
7、认定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到所填志愿校志愿高中学校报名参加认定测试,否则认定无效。
1.报名时间
各普通高中学校受理特长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
2.报名地点
城步一中。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
(2)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校公示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留存备查;
(3)考生自备2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用于办理参考证和存根。
4.验证登记
招生学校负责对上述报名材料仔细核查,特别是要查对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核查学生所在学校公示证明材料是否明确公示期满且无举报,确认无误后,登记报名并汇总《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测试报名登记表》,向考生发放《参考证》。
(二)测试
5月19日上午九点由一中组织考核认定,认定的特长生与志愿不符的无效。测试时,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及学校纪检领导进行全程监督,专业面试务必全部由专业教师组成,所选评委尽量要做到本校专业教师回避,原则上要聘请外地外校的专业教师担任评委且不低于各招生学校特长生面试时评委总数的70%。
五、招生纪律
1、参与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正、严谨、认真、务实”的原则,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禁止草率、徇私舞弊行为。各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标栏,录取当天及时将录取程序、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张榜公示。
2、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时,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务必保证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3、规范招生宣传。各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在发布前须报县教科体局审批,严禁虚构信息、夸大自身、诋毁他校的宣传行为。
4、为规范我县中小学招生秩序,高中新生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高中新生录取工作须在县教科体局的宏观管理指导下,由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及有关教育联络站共同组织实施,但新生录取名单须经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审定,新生一律凭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任何学校不得私自到有生源的学校直接招生,各中学、中心小学领导和教师不得将毕业生名单或考试成绩册等提供给外地招生学校。严禁学校领导、教师以盈利为目的,以学校名义或个人行为向外推荐学生,违者,县教科体局将给予严厉查处。县教科体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计划招收多少人注册多少人,超出招生计划外的人数,将不予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负。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到异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的,须到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做好记录,并由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县外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县外学校来我县招生,必须征得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招生,各校不得接洽。
6、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科体局下发的《关于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
初、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违反文件精神造成恶劣影响的,教科体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4月12日
附表一:2018年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2018年邵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计划申报表附表三:2018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表
附表四:2018年邵阳市城区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
附表五: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018年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学生人数 |
招生区域 |
参考人数 |
招生人数 |
1 |
红旗 |
619 |
县城 |
1368 |
130 |
2 |
希望 |
451 |
|||
3 |
南山实验学校 |
298 |
|||
4 |
大古中心小学 |
46 |
茅坪镇 |
327 |
10 |
5 |
茅坪中心小学 |
74 |
|||
6 |
土农中心小学 |
93 |
|||
7 |
蒋坊中心小学 |
114 |
|||
8 |
儒林镇中心小学 |
89 |
儒林镇 |
231 |
7 |
9 |
大竹坪中心小学 |
9 |
|||
10 |
塔溪中心小学 |
55 |
|||
11 |
白云中心小学 |
41 |
|||
12 |
金水中心小学 |
20 |
|||
13 |
浆坪中心小学 |
17 |
|||
14 |
金紫中心小学 |
220 |
西岩镇 |
885 |
28 |
15 |
西岩中心小学 |
506 |
|||
16 |
资源中心小学 |
34 |
|||
17 |
永丰中心小学 |
18 |
|||
18 |
三水中心小学 |
27 |
|||
19 |
花桥中心小学 |
80 |
|||
20 |
威溪中心小学 |
84 |
威溪乡 |
84 |
3 |
21 |
平林中心小学 |
52 |
丹口镇 |
199 |
6 |
22 |
丹口中心小学 |
24 |
|||
23 |
柳寨中心小学 |
29 |
|||
24 |
羊石中心小学 |
62 |
|||
25 |
丹口中学小学部 |
32 |
|||
26 |
长安中心小学 |
44 |
长安营镇 |
44 |
1 |
27 |
大阳中心小学 |
25 |
白毛坪乡 |
149 |
5 |
28 |
清源中心小学 |
21 |
|||
29 |
白毛坪中心小学 |
103 |
|||
30 |
兰蓉中心小学 |
90 |
兰蓉乡 |
90 |
3 |
31 |
五团中心小学 |
58 |
五团镇 |
92 |
3 |
32 |
江头司中心小学 |
34 |
|||
33 |
汀坪中心小学 |
55 |
汀坪乡 |
111 |
3 |
34 |
杨梅坳中心小学 |
17 |
|||
35 |
蓬洞中心小学 |
39 |
|||
36 |
南山中心小学 |
17 |
南山镇 |
17 |
1 |
合计 |
3597 |
|
3597 |
200 |
2018年邵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
科技特长生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校 |
(公章) |
时 间 |
|
|||
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 |
|
申报特长生计划数 |
|
|||
申 报 理 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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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公章) 年 月 日 |
2018年邵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专业 测试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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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 相 片 处 (2017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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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
籍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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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学籍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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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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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荣誉 |
|
||||||||||
专业测 试情况 |
专业 |
|
分数 |
|
专业 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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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本人 意见 |
学生签字: . 2017年 月 日 |
||||||||||
招生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2017年 月 日 |
2018年邵阳市城区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
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校长签名:
全国学籍号 |
姓 名 |
性别 |
曾 获 奖 励 |
测试成绩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名:
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
全国统一学籍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 照 片 处 |
|||||||||||||||||||||
籍贯 |
|
民族 |
|
毕业学校 |
|
||||||||||||||||||||||
父母或主 要抚养者 情 况 |
称谓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业 |
联系电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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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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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县市区) |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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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
高中志愿 |
1、 |
初中志愿 |
1、 |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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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就读其他高中 |
|
家长签名 |
|
学生签名 |
|
||||||||||||||||||||||
学 业 成 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
|
|
|
|
|
|
|
|
|
|||||||||||||||||||
体育 |
实验 操作 |
综合 素质 |
优惠 加分 |
总分 |
备 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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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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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录取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