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局二级机构:
根据[湘教通(2016)258号]《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农村中小学校将符合条件的从教30年(周年)的在职和离退休教师按填写说明填写好附件1和附件2,将纸质表和电子表于6月20号前报教科体局人事股(电子表报教育人事工资群),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格按照[湘教通(2016)258号]通知要求操作,确保申报对象及其信息准确、真实、规范。
二、保证公示时间和上报时间(将公示情况拍照上报),逾期后果自负。
三、附件2中“证书编号”由教科体育局人事股统一填写。
四、附件1和附件2到教育人事工资群下载,报纸质表各1份。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6月15日